光大证券(601788)周二晚间公告称,公司于3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涉及此前受光大证券保荐的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丰节能)违法违规项目,中证监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人民币,下同),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这份罚单时隔11个月后姗姗来迟。2013年4月15日,IPO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发现天丰节能其存在违法违规嫌疑;4月18日,证监会稽查总队对其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帐等违法违规行为;5月6日,证监会对河南天丰正式立案;6月14日,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等相关中介机构立案稽查;11月22日,光大证券因天丰节能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截至昨日收盘,光大证券报8.03元,跌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