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屡屡作新闻、哗众取宠而被控告的壹传媒,旗下《壹週刊》昨再因报道屯门青松观出售骨灰龛的文章涉嫌失实,需向青松观支付逾30万元及相关讼费寻求和解。青松观在法庭公开宣读的陈述,严词指斥《壹週刊》涉案文章的一切指控全部并非事实。
涉案文章题为“明抄地产商青松观卖龛花暴利13倍”,为《壹週刊》2009年9月10日出版的101期封面故事。
据原讼人青松观入禀状指出,涉案文章指称青松观出售未建成的骨灰龛时做法不公平、引发公众不满和抗议;又指称青松观出售骨灰龛的手法与地产商卖楼花相似,并指控青松观操控骨灰龛市场而藉出售未建成骨灰龛赚取暴利,青松观作为一个提供公众福利服务的非牟利宗教组织,报道严重损害青松观的信用和声誉。
入禀状指责涉案报道哗众取宠,被刊登前却没有向青松观求证,或让青松观有机会对内容作出评论,青松观为此曾向《壹週刊》发出律师信要求其收回报道及道歉,但遭拒绝,为此青松观于2010年4月正式入禀法院要求追讨惩罚性赔偿。
案件昨在高院处理,双方同意和解,青松观接受《壹週刊》存入法庭的30万零1元,相关讼费亦由《壹週刊》支付。
青松观在法庭公开宣读的陈述指出,报道指控其推售骨灰龛之手法犹如地产商卖楼花,以不恰当手法推售谋取暴利,内容失实,严重损害青松观作为宗教机构的信用及声誉,现严正声明文章的内容对青松观所作之一切指控并非事实,青松观会根据一贯忠诚务实的宗旨继续向公众提供福利及慈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