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记者马浩亮北京四日电】许崇德,上海青浦人,生于1929年,1951年于復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毕业后长期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
2012年6月份,本报採访许崇德。当时身体欠佳的许崇德回顾了自己参与起草香港《基本法》以及在特区筹委会工作的过程,包括与梁振英的交往,评价梁振英年轻、努力、有干劲。对起草委员会中的许多委员名字还如数家珍,如廖瑶珠、谭惠珠“二珠”。
他还讲到在起草香港《基本法》过程中,一共三次受到邓小平接见。第一次是起草委员会成立的时候;第二次是邓小平对他们讲话,交代了很多政策;第三次是1990年。
邓小平感谢起草委员会的劳动,赞扬大家搞出了一个很好的法。“有一次在人民大会堂,我跟李鹏总理说,我搞了12年港澳工作,按四年读一个大学算,三个大学都毕业了。1999年,我被香港舆论称为四大护法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