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质事件赔偿问题续有进展,昨日,特区政府保安局、人质事件死者家属及伤者代表及马尼拉市政府代表洪英钟三方首次会晤,会后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
“声明”说,三方交换了意见及考虑了“可行的解决方案”,又说三方同意就事件进一步交换意见,“以就死者家属及伤者所提出的四项要求达成整体满意的方案为目标”。
“声明”还提出,为避免揣测及令死者家属及伤者增加不必要的压力,三方同意在现阶段不向外界透露讨论的详情。
从“声明”内容看来,特别是以死者家属及伤者所提出的四项要求能得到“整体满意”为目标,更是合理和必要的。
当然,所谓“整体满意”,显然是一个较有弹性的说法;也就是说,不是道歉、赔偿、惩办失职官员、保证今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四项要求每一项都得到满意的解决。但从“整体满意”这一个用语而言,即使不是四项全部满意,最少也不能相差得太远,或者有某一项要求完全不能达到死者家属和伤者的要求吧?如果是这样,就谈不上“整体满意”了。那么,四项要求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如果有轻重缓急之分,关键应该是前两项,即道歉与赔偿。如果此两项不能满意,“整体满意”也就无从谈起。
眼前,就已知讯息,道歉方面,作为肇事地点和直接责任当局,马尼拉市长如作出正式书面道歉,应该可以纳入“整体满意”的一部分。
赔偿方面,日前由洪英钟方面传出的办法,死者十万美元、重伤者十五万美元、轻伤五万美元,“整体满意”与否,则不是金额大小的问题,而是必须要诚意先行。像日前洪英钟所言,菲国军人殉职也只是赔约五万港元,“难道香港人的生命更值钱吗”,就是一种缺乏诚意的“晦气”态度。军人为国殉职,是职责所在、是光荣,游客被挟持开枪打死、政府军警不及时营救,两者性质完全不同,根本不能相并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