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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依法严惩施虐者 公正善待可怜人

此次虐佣事件,必须在特区政府以至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按照本港法例,涉案女事主将会被控以暴力伤害他人身体罪,这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量刑可以由数年至终身监禁不等。

  印佣被虐打案昨日有突破性进展,涉案姓罗女僱主企图潜逃离港,在机场被截停拘捕;与此同时,警方与劳工处六名人员昨已抵印尼爪哇向尚在医院留医的被虐女佣录取口供,特首梁振英也首次就事件开腔,对虐打恶行表示绝不会容忍、必依法追究。

  事态发展至此,不少市民都感到抒一口气,大快人心。事实是自印佣Erwiana被虐事件周前曝光后,社会反应是强烈和震惊的,尽管不少市民家中也有僱用外佣,有时工作及相处上也会颇为“激气”,但“人心肉造”,看见Erwiana被打到遍体鳞伤、眼青脸肿的惨相,都不禁吓了一大跳,感到不可理解、难以想像:就算当事人再蠢再懒、工夫交唔准,也用得?把人打成这个样子吗?这样不把人当人看待,还称得上什么文明社会、法治之都?

  事实果然如此,印佣被虐事件传开后,香港马上成了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印尼民众上街游行抗议,当地及外国传媒舆论怒斥恶行之馀,更质疑香港人的质素以及当局的监管责任,在港工作的印佣姐妹也联袂到政府部门及印尼驻港使馆交涉,要求查明真相、为Erwiana讨回公道。一时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香港沦为国际社会话柄,港人僱主被讥为“奴隶主”……。

  在此情形下,全港市民及绝大部分家佣僱主都感到很不安、很不满,一方面关注事态进展,另方面也担心家中外佣情绪不安会影响工作,同时更传出印尼当局可能不再批准印尼妇女来港工作,港人家庭今后僱请女佣会更困难。

  因此,此次虐佣事件,必须在特区政府以至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而事态焦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本港是文明、法治社会,不能容忍任何人以暴力、兇残手段去对待他人,涉案女事主必须被依法惩处,而对被虐印佣,则要给予足够的同情与支持。试想,一个年轻女子,自食其力、离乡别井来港打工,有什么错?在港八个月的非人生活,身心都将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其父母目睹女儿惨况更是心痛和气愤,誓言要追究到底。

  按照本港法例,涉案女事主将会被控以暴力伤害他人身体罪,这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量刑可以由数年至终身监禁不等。而根据法庭要求,Erwiana有可能要回港作供,但她伤势看来不轻,医生指她头部曾被长时间猛力撞击,影响语言与表达能力,在这方面,本港警方、劳工及医疗部门应为她提供额外的协助,不能让“恶婆”僱主逍遥法外。此外,案中的女佣中介公司,是否知情不报?是否只为收取介绍费佣金而置外佣安危于不顾?也必须要查明其责任。

  二是特区政府在事件中的反应和处理手法,昨日,特首梁振英高调回应,当然大有必要,但事件曝光至今已逾一个星期,Erwiana回印尼后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照片也在电子传媒和报章上不断公开,为何政府相关部门迟迟没有关注及跟进?据悉是在印尼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严正交涉后,政府才马上採取行动。

  对此,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前天承认,政府的反应是“迟了一点”。这“迟了一点”,不是小事。事件涉及印佣安危、涉及社会公义、更涉及本港文明法治之都的整体声誉,只应分秒必争、及时处理,又焉可“有迟没早”?希望特区政府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不要再“迟”了。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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