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的政改公众咨询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进展良好,反应正面,依法普选已逐渐成为大多数市民的主流共识。
鼓吹“公民提名”的所谓“全民公投”电子投票,日前在“元旦大游行”中进行,“佔中”一伙事前大事吹嘘可能超过○三年五十万人上街和前年“民间特首选举”二十万人投票的“纪录”,但结果,连同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儿童身份证以及手机、票站双重投票通通计算在内,他们自己宣称的投票人数也不过六万,远逊“预期”。
就是在这样一个市民大众高兴、依法普选高兴、政改咨询高兴的大好形势下,一些人终于按捺不住,不惜自我撕下法治和理性的面纱,兇相毕露地跳出来反对了:由陈方安生牵头的“香港二○二○”,纠合“公民党”余若薇,昨天举行记者会,发言内容不说,光看文件名字,已经吓人一跳:《普选路 不向左 解“毒”政改咨询文件》。
名字的荒谬,反映了陈、余一伙对政改咨询的恶意,更反映了她们对“一国两制”、对《基本法》、对依法普选的无知和敌意。
“普选路 不向左”,这一句话,堪称“点睛”之作。在陈方安生、余若薇眼中,二○一七普选特首,不是一个依法还是违法的问题,只存在“左”、“右”之分,而按照《基本法》有关条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按照特区政府的咨询文件去落实普选就是“左”、就是“毒”、就必须全力反对。把依法普选曲解为“左”、把依法咨询形容为“毒”,大概也只有如陈、余之流,一贯无视“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才说得出来。
普选当然要看路,而二○一七普选之路已目标明确、方向清晰地展现在全体港人面前,只要依照《基本法》和人大解释、“决定”办事,由一个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若干候选人,全港选民一人一票、中央依法任命,普选路就可以“无惊无险到终点”。普选路上,不存在“左”、“右”之分,只存在方向正确与否之别,而依法办事就是唯一的正确方向和必由之路,一定能够把港人和普选带向胜利的终点。
陈方安生和余若薇“不向左”,显然是另有一条“右”路要行了,那么,她们的路又在那里?答案就是“普世价值”、就是“国际人权公约”、就是西方国家的普选模式,具体到一点,就是“公民提名”。她们在文件中提出:“民间建议多个提名方案包括公民提名,均符合《基本法》,政府无理由拒绝考虑任何方案”、“我们应聚焦建立一套回应公众意愿的提名程序”。
陈方安生和余若薇声称要解“毒”政府的政改咨询文件,那么,她们使用的手法大可以称之为“以毒攻毒”,如果硬要把“公民提名”或换一个名称的“公民推荐”硬塞给提委会,一定要“照单全收”,不能有任何异议,把提名委员会变成橡皮图章,那么,二○一七普选之花不可能盛开,一定会给陈方安生和余若薇“毒死”!
特首普选“大直路”,有方向、有路牌、有目标,光明宽敞、平坦易行,陈方安生和余若薇以及“佔中”、“真普联”一伙,却偏要“天堂有路你不走”,妄想把普选引向邪路和绝路,港人切不可中了她们向“右”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