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岐:用选票踢走不负责任议员

        文/李幼岐

  自“占中”之后,反对派包括反对派议员,在香港市民眼中,可形容为“神憎鬼恨”。理由很浅显、很简单:这些人严重影响民生,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他们是繁荣稳定和谐的大敌。

  3月25日上午,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出席“瑞信亚洲投资论坛2015”致辞时呼吁,广大市民应登记做选民,在明年第三季度立法会选举时,去投票站,将那些议员“逐出议会”。此言一出,在广大市民立场,很可能是“早有此意”,只是碍于立法会一届四年,只能等到下一届方可采取运用选票的“驱逐”行动。但是,一些反对派议员听了梁振英之言,端的是恼羞成怒,又怒火中烧。因为梁振英之言,如利剑,如大刀,刺中了他们的要害,令他们“暴跳如雷”,以至“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再度以恶毒的语言攻击梁振英,形成了一幅“群丑吠日”图。

  翌日即26日下午,“美国之音”记者海彦访问笔者,希望笔者谈谈对梁振英呼吁用选票将反对派议员“逐出立法会”,以及对与此相关言论的看法。有关的报道,可查阅“美国之音”中文网3月26日的内容。报道摘要引述了笔者的一些看法,笔者在此再作一些补充说明。

  “一人一票”普选是大进步

  海彦先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梁振英呼吁选民用选票将“泛民”议员“逐出立法会”。笔者认为,梁振英的呼吁并无不妥。按照反对派议员一贯推崇甚至奉为“圣旨”的西方式民主,一党的领袖成了一地一国的领导,呼吁选民切勿投票给反对党,这是很正常的做法,是“司空见惯平常事”。反对派不是动不动就叫嚣“梁振英下台”吗?反对派攻击梁振英的呼吁,显然是对民主和言论自由采用了两套标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实在是岂有此理!

  反对派议员、“饭盒会”召集人说,梁振英是“689”(指梁在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得689票胜出成行政长官),没有资格要求选民赶走获得几万票的议员。此言差矣,大错特错!首先,这名反对派议员的数学常识“零鸡蛋”。1200人的选举委员之中,能有人得“几万票”吗?其次,689票虽然是“可怜的多数”,但无论如何仍然是多数,哪怕是601票,也是多数。第三,这名反对派议员也参选过选举委员会的行政长官选举,获得100多票,那是“可怜的少数”。坦率说,全香港500万选民中,梁家杰最没有资格如此胡说。

  另一名反对党的主席,对梁振英的“呼吁”又露出“恶婆”本来面目,指梁振英的取态是“撩交打”,又指梁振英“不停增加敌人”。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根据笔者多年来的观察,自梁振英上任后的这几年,绝对不是梁振英主动“到处树敌”,他对参与“占中”的政党和人士还公开称“占中的朋友”呢!正相反,是反对派包括反对派议员,时时把梁振英当成是“敌人”,或者当成是他们“练拳的沙包”,“反梁”及要他“下台”成了他们这几年的政治行动目标。梁振英有可能想过争取跟他们做“朋友”,但这些人肯吗?愿意吗?

  有一名新进的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问梁振英,缅甸、朝鲜、中国都是真普选吗?梁振英答,一个社会,只要根据当地宪法、制度及选举法来实施,就是真普选。香港若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来“一人一票选特首”,也就是真普选。笔者当时对海彦先生说,无论如何,500万选民选行政长官,总比1200名选委选行政长官是一大进步,要民主得多。

  香港不能实行“美式民主”

  “美国之音”的记者海彦在访问中,还问及有一些建制派议员,也提及梁振英民望低,未必能影响选民决定,或者说选民一般同情弱者,梁振英的呼吁“不智”,“会帮倒忙”,反而令选民投票给反对派。笔者想指出两点:第一,本港有些人,包括建制派议员,时时扮“好人”,扮“中立”,扮“公平”,有时还“顺便”对梁振英“踩上一脚”,这种取态和做法是要不得的,有可能助长反对派的气焰。第二,在梁振英发出“呼吁”之后,虽然可能有人仍去投反对派一票,但肯定有一些中间派人士和“沉默大多数”,会觉得梁振英“说得有理”,就决定接受他的意见,用选票将一些反对派议员踢出立法会。凡是建制派人士,不论是不是“梁粉”,都不宜扮“公正”或“中立”,切勿“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还必须说一句:笔者在接受访问中指出,香港是香港,美国是美国(泛指西方世界),美式的民主或选举方式,目前在香港是不可能的事。凡事要实事求是,要循序渐进,不能生搬硬套,按照基本法和8.31决定实现普选,才是香港的康庄大道。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

责任编辑:斐督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