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反对派“大佬”李柱铭,日前在加拿大国会下议院外交事务及国际发展委员会“听证会”上发言,对特区二〇一七特首普选大放厥词,还哀求加国“尽道义责任”为港发声,堪称其情可悲、其言可恼,除了自暴其丑和欺骗、误导一些不了解“一国两制”的彼邦议员外,不可能达到任何其他目的。
李柱铭在“听证会”上声称,北京要求特首必须爱国,而且由北京领导人决定谁是爱国,这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而且,一千二百名提名委员中,“最少九百五十名由北京操控”,泛民人士因此根本不可能成为候选人。
李柱铭这一说法,除了什么“北京操控”外,可以说并无歪曲;但是,李柱铭没有能够说明白:北京要求特首爱国,即中央政府要求一个由其任命的地区行政首长必须“信得过”,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可以?难道加拿大政府在任用地区重要官员时会对一个不爱国和对抗中央的人委以重任?李柱铭能不能解释特首“不应该爱国”或“不可以爱国”的理由?还是他认为中国香港特区的特首应该、必须爱英国?爱美国?
更可笑的是,李柱铭还说,习近平较以往的中国领导人更有能力、更具视野,因此希望习近平能够“展示改革的勇气在港落实真普选”。
说习近平有能力、有视野和有改革的勇气,李柱铭这观察和评语确实是实事求是和有见地的;但唯其如此,正因为“习大大”有能力、有视野和有改革的勇气,他才会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在二〇一七普选特首,而选出的特首必须爱国,因为只有这样,香港才会进一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落实基本法,才会继续保持繁荣安定,才能够继续平衡社会各阶层、界别的利益,才能够更好融合到祖国经济大发展的洪流中来,为港为国作出贡献。
李柱铭既认同习近平的能力、视野和勇气,为何又会对特首必须爱国这一大原则、大前提如此抗拒,以至要“告洋状”如此难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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