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乐巩南
“泛民”出动法律界、原高官的班子,颠倒黑白,一口咬定“普选”是包括“提名权”和“参选权”的,指政府答应了给普选,但是又“反口”,不给应包含提名权和参选权在内的普选云云,以致纯真的热血青年信以为真,漫山遍野、满街满巷地张贴“我要真普选”的黄布条。
可是政府与建制派则被动回应,只听过谭惠珠出来辟谣,指出普选只涉及投票权,而基本法的循序渐进,目前也只给到一人一票的投票权,并不存在真假普选问题。这样下去,双方各自以为自己代表正义,难免导致对抗,头破血流终局,政改则拖迟至不知何年何月。
官方为何如此不能理直气壮呢?可能是将国际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第25(b)条款所推荐的,分别包括投票权与参选权的选举“套餐”,在联合国专家团误导之下,误解为普选包括参选权。若然如此,该第25(b)条款何必分别提出投票权与参选权这“套餐”的两个板块呢?
无论是牛津字典、其他字典或wiki百科全书,普选(universalsuffrage)都只牵涉到投票权,基本法暂时只应许了普选。政府必须隆重其事地,专门辟谣一次,抚平人心。不致无意间被“港独”利用。刘慧卿确曾高呼独立,李柱铭要求续租香港予英国一百年,梁家杰要求政府承认分裂要求的合法性!
何俊仁于3月6日,冲着北京两会发表的“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必须撤销”一文,又是根据一向硬指普选包括参选权和提名权的谬论,继续将争议升温的煽动。
何的动机出于“泛民”那一向不可告人的阴谋,就是本人2014年7月14日已在所发表的文章指出的阴谋——以政改引起逐步升温的争议,造成逐渐大规模的动乱,如去年的占领行动,最终要引起一次89年天安门式的暴乱,给藉口外国势力入境干预,将香港分裂出去,成为独立城邦。那样,香港那些挥舞港英旗帜,迷醉于移民梦者,就可以不用“坐移民监”,足不出户就成为外国人。
好在谭惠珠在北京两会已向领导人揭穿“泛民”这项阴谋,希望香港这些被误导的人,迷途知返,今后平心静气共同推进那历史性的2017普选行政长官。
(作者为前民航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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