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之平:落实政改“硬任务”必须清除“港独”祸害

  文|恭之平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先后会见了港区政协委员及港区人大代表,再次重申了中央对香港政改的立场与态度,即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的宪制基础,这个宪制基础具有牢固的法律地位,不容挑战、不可动摇。香港搞普选一定要遵从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核心要素及制度框架,任何漠视甚至曲解基本法观念的行为,都是对香港法治的一种破坏。张德江也形容通过政改是一项“硬任务”,这是中央对香港依法落实普选发出了清晰而明确的最强音。

  实现普选符合港人根本利益

  这里说的“硬任务”,其实就是“最高任务”。“硬任务”是指有硬性规定,在限期、数量和品质方面都有明确要求,不能改变、不能通融、不能打折的任务。在当前香港政改工作进入见分晓的最后阶段,深入领会、全面理解张德江委员长“硬任务”的精神,显得十分迫切,也容不得半点的懈怠。

  香港还有一些死硬的反对派分子“心里明白,却假装糊涂”,他们不接受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8.31决定,例如去年下半年持续长达79天的非法“占中”活动,严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根基,造成社会的大撕裂,民生受到极大的影响,经济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而且,立法会里少数反对派议员不顾主流民意,公然声称会捆绑投票,否决特区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阻挠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不但如此,部分极端激进的反对派分子,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港澳与内地的关系,甚至公然鼓吹“港独”的言论,势将香港带入万劫不复的险地。

  中央希望通过政改,但是绝不容许任何脱离宪法、基本法及全国人大有关决定,而另搞一套的政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样绝非依法政改,与依宪依法治国、治港的国策方略是背道而驰的,也是根本行不通的。如果说,通过政改是“硬任务”,那么依法政改就是“硬道理”,没有任何妥协与讨价还价的馀地。

  特区第二轮政改咨询今日即将结束,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是严格按照基本法以及人大以前历史决定做出的,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不存在任何修改的可能性。因为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有充分权限自我做出决定,不可能应一个地区或者一部分人的政治要求以及交换条件,限制自己独立做出决定的权力。反对派如果不是“装糊涂”,就是心存幻想,认为否决了2017政改方案,就可以在下一次重启政改“五步曲”;又认为可以拿取消立法会功能组别作为与中央进行政改谈判的筹码。

  其实,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如若今年政改被“拉倒”,不代表会推倒重来重启政改“五步曲”。“五步曲”应该从哪里中断,从哪里开始,因为前面两个步骤已经完成,那么就从第三个步骤再开始。至于功能组别是基本法所确定的,体现了均衡参与的机制,目的就是能够让香港社会各个阶层和行业都有代表参与,体现协商民主和咨询民主。对此,本身是法学专家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说,“很难想像功能组别的存废轻易做出变动,也很难想像中央就这个问题和泛民进行交易。”

  对于香港有机会在政改道路上,实现一人一票普选特首的历史性跨越,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角度出发,又充分体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国策,对香港政改作出了一个全局全面的框架决定。而随后爆发的非法“占中”,以及一系列的“港独”、城邦自决之类的分裂言行,足以证明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高瞻远瞩,同时有力地、具有预见性地坚守香港政改大原则、大方向。说到底,中央希望香港在推动政改时,社会能够多些考虑宪法原则,任何离经叛道,例如公然鼓吹“港独”、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都不应容忍。

  “港独”与“泛民”沆瀣一气

  虽然“港独”思潮暂时还不是香港社会民意主流,只是个别激进反对派的极端言行,而且不同地方有“本土意识”是很自然且可以理解,但是一旦“本土意识”有政治倾向,就会产生危害,再若与“独立意识”串连在一起,则极有可能形成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思潮,必须防微杜渐、充分警惕。

  若要顺利完成香港政改“硬任务”,必须清除“港独”祸害,不让其有任何滋生的空间,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而一旦让“港独”的毒害危及到政改的落实,最终令政改方案没法通过,直接受到影响的是香港社会。试想想,如果基本法所确定的普选目标从一开始就受到挫折,香港民主发展的关键步骤迈不出来,对香港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就将无法预估,最终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

责任编辑:季冰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

111111111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