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家骢
如何优化“个人游”来港方式与人数,各界都提出不同意见,也引发不同讨论,事实上,有相当比率的市民希望从总量上减少来港游客数目。然而,“个人游”这类政策有其复杂之处,既要兼顾中央大政方针原则与实际情况,又要平衡香港内部不同界别的需要,换言之是“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既不能太放松又不能太死”,故只能从中间落墨,灵活处理。考虑到这些特殊因素,从减少游客总量的方向出发,可行的方法是旺季限额、“一签多行”限次。但尽管如此,一个大原则是,两地居民的正常往来不应当受到不必要的政治行政限制,否则是开历史倒车。
新年假日刚过,来港的内地游客没有下降,录得零点二的增长。但与澳门同期录得的六点多增长相比,来港内地游客数似乎已经从顶峰降下。然而,人数虽然增长放缓,与公众所期望的情况仍有较大差距。当中不仅仅是“水客”问题,还有因游客人数太多、太集中而对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扰,社会各界对此多有呼声。行政长官梁振英亦强调,自由行政策没有放宽,他亦不贊成增加自由行城市的数目。他说,会在两会期间,与中央有关部门跟进事件,以及商讨有否收紧相关政策的空间,同时亦会继续与中央商讨有关一签多行的政策。
行政长官的这番话被视作今年会有限制“个人游”措施出台。而值得注意的是,与香港一水之隔的澳门,同样有此呼声。澳门去年接待了3100万人次游客,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日前表示,澳门将与中央政府商讨,限制内地游客来澳人数。他没有提到确实数字,但表示,政府将会要求一个限额,“要有限额,但我不知道确切数字。”
一样政策再好,当超过了承载能力,往往会出现反效果。始自2003年的“个人游”政策,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内地旅客获放宽来港,渐成访港旅客的主力军。截至2013年头半年,经“个人游”计划访港的内地旅客累积超过1.1亿人次,占所有访港旅客的比率,亦由2004年的19.5%,升至49.8%,增幅超过30个百分点,总人数超过四千多万。这项在过去十年备受支持与欢迎的政策,在近两年突然成为“众矢之的”,或许连许多官员也预想不到。除去一些极端团体的行为,从实际情况上来说,问题的确已经到了“临界点”,原因已毋须赘言。纵使有旅游界人士反对限制来港人数,忧虑会打击业界发展,但从整体民意来说,适度“限制游客数目”已堪称为“共识”。在此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旺季限额”。适当减少每个城市每月发出的来港签注。目前四十九个城市可以以“个人游”来港,每个城市每月的签注数目逐年增加,事实上各地亦没有限制数目,几乎是只要符合要求即可放行。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实行“配额”制,例如在旅游旺季到来之前,减少批出“个人游”的签注?这一来可以分流当地居民到其他地区旅游,不对当地旅游业的生意造成影响,亦可减少香港所承受的压力,对两地均有好处。具体每月“限额”多少,可灵活处理,未必需要一个“死数”。
二、“一证限次”。适当限制“一签多行”来港的次数。民建联日前建议,应将“一签多行”改成“一签若干行”,以打击“水货客”。但需要指出的是,“一签多行”中绝大多数都是正常的商务旅游探亲往来,真正的“水货客”只占极少数。根据政府一项资料显示,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的五个月内持“一签多行”个人游签註访港的内地旅客当中,超过百分之九十六在赴港当天只入境一次(一日一行),约百分之三则在赴港当天入境两次(一日二行)或以上。换言之,一百个人中只有三个人一天之内多次来香港,而当中真正的“水货客”占多大比重更难讲。因此,不能“削足适履”,过度干预影响正常往来。故此,可考虑对每次签注可前往香港的次数作一个限制,而不必作每天限制,以给真正有需要的游客必要的自由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内地居民来港共有六种签注,个人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当中团队L签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滥用”之嫌,未必是“团进团出”,造成了一些“水货客”利用这种空档“团体水购”。因此,有团体建议,应规定旅行社向管理部门提交港澳游团队的电子“名单表”时,必须附带旅行社与该团队每名游客之间的合约以及付款纪录的电子副本;严格执行“团进团出”的规定,并要求旅行社职员随团。如果这一建议得到落实,会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个人游”本身是一项极其重要并且对香港起到相当正面作用的政策,尽管目前因人数太多而对本地居民造成某种程度的不便,但不能过于短视地立即采取“全面限制”措施。全面限制人数,或许会在短期内产生“立竿见影”之效,但长远而言,对香港的整体发展、对两地的正常人员交流,都有弊处。事实上,近年来针对内地游客的极端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内地高端及中产游客来港的意愿,这已经响起了警告。因此,结合实际与长远因素,有针对性的优化“个人游”政策,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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