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言论 > 视角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曾渊沧:警方应依法对佔中“零容忍”

警方、特区高官都必须不停地告诉全体香港市民,特区政府对“佔中”的态度是零容忍,警方一定会依法办事。

  曾渊沧

  第一阶段的政改咨询结束了,民间团体及个人,还有各政党都提出意见,可说是百花齐放,歷来政改从没有这么热闹及这么多讨论,这么多不同的意见、方案。

  现在,特区政府的工作就是整理所收集到的意见,加以整理分类。不过,为了不浪费时间讨论不可能实行的,违反基本法的方案,特区政府打算将不符合基本法的建议先行删除。但是,至今为止,不少反对派人士依然口口声声说他们提出的、不符合基本法的政改建议是符合基本法的。

  剔除不符基本法方案

  另外,有一批反对派人士对基本法有认识,他们承认他们提出来的政改建议是不符合基本法的。不过,他们认为他们提出的政改建议是政治诉求,不需要合法,他们还建议政府应该修改基本法以符合他们的政治诉求。

  既然提出违背基本法政改建议的人分为上述两种,我认为特区政府应该尽量争取说服第一类人,即坚称他们所出的政改建议是符合基本法者,这批人既然口口声声说他们所提出的建议是符合基本法,这说明这批人是尊重基本法的,是愿意守法的。如果政府能够证明他们所提出的政改方案是违反基本法的,那么,相信这批人中的大部分是无言以对,想反对也没有理据了!

  过去好一段时间,特区政府高官,部分中央官员,大量的法律学者都先后开口说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是不符合基本法的。另外一些建议废除四大功能分组,改为全民直选提名委员的建议也是违反基本法的……但是,尽管这么多有权威的人士先后指出反对派的某些政改建议违反基本法,但是,反对派中仍然在继续抗辩他们提出来的政改建议是符合基本法,归根究底,白纸黑字的法律是需要人来解释,反对派中不乏大律师,他们自然也懂得如何游走于法律条文之间,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辩论点,情况与他们上法庭打官司一样,法庭上,原告被告双方的大律师都能长篇大论地说自己是对的。

  谁是谁非,看来非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出面不可,特区政府在收集了第一阶段政改的意见后,经过分类,应该撰写一份报告,然后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这些议题释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政党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全民不分功能组直选提名委员是否符合基本法?……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就是最终的释法。

  必须依法处置佔中

  人大常委会释法后,特区政府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剔除不符合基本法的种种政改建议,集中精神研究符合基本法的政改建议,分析其利弊。

  当然,口口声声坚持自己提出的政改建议是符合基本法的人,在全国人大常委释法之后不一定会转过来支持特区政府。他们中的相当部分会转向激进派的阵营,或者说,被激进派的人拉?鼻子走,理由是激进派的人往往自认是救世主,是站在道德的最高地、任何不符合他们意见者都是走狗,是出卖港人利益的走狗。也因此,不少温和反对派都不敢公开地反对激进派的建议,以免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

  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之后,温和反对派会分成两派,一派接受释法,这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另一派就会倾向激进派,把他们的政改建议当成政治诉求,不必理会基本法。到底,温和反对派中有多少人会接受全国人大常委的释法,没人知道。因此,特区政府也必须预先做好最坏的打算,即原地踏步,政改方案无法通过,香港普选无期。特区政府及各界人士也必须全面的做好发生“佔中”的准备,香港守法的人多,想以身试法的人不多,但是,就算是不多,已足以严重破坏香港的经济。因此,特区政府对“佔中”的态度必须是零容忍,并重复不断地告诉全体市民。近来,反对派中自己传出一个所谓的警方应付“佔中”的策略版本,说什么警方会容忍“佔中”者四天……。实际上,这只是反对派中人在自我壮胆,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也是不敢以身试法,所以,故意炮製这样一个警方可以容忍“佔中”四天的说法,指在欺骗那些犹疑不决,不敢以身试法的人向法律挑战,欺骗他们说警方不会在“佔中”的前四天採取行动……

  我认为警方、特区高官都必须不停地告诉全体香港市民,特区政府对“佔中”的态度是零容忍,警方一定会依法办事。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博士

  • 责任编辑:铁言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