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6日发布消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此前,因接报警涉黄行为处置不力,东莞10名民警受处分,处分从记过到撤职不等。广东省委也对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包括广东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在内的一批“治黄”不力者被免职、处罚,并责令东莞4名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道歉。
17日,公安部再次重申,对娱乐服务场所等涉及卖淫嫖娼和色情表演、聚众赌博、吸贩毒、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失职渎职者将严肃追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和有关民警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辛向阳认为,这无疑给涉黄犯罪的当事人及“保护伞”一记棒喝,奉劝他们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公安机关定会顺藤摸瓜,揪出背后“保护伞”,坚决斩断潜在的“黄流”利益链。
反腐“动真格”,领域不断扩展
竹立家表示,这次全国范围内的“扫黄”行动,与以往有很大不同,不仅彻查清理涉黄场所,还处理多名公安系统内部人员及地方党委领导,深入到制度层面,规范并纯洁官员权力。
姜明安认为,社风民风与党风政风相互影响,黄赌毒泛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腐蚀了党员干部队伍,导致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辛向阳表示,有些腐败问题往往与黄赌毒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但不管哪个领域,中央坚持既打“老虎”,又抓“苍蝇”。无论“老虎”在哪里栖身、“苍蝇”落在哪个角落,最后都会被抓。“全国范围内‘扫黄’,有助于扫除滋生这种违法犯罪的土壤,消除腐败现象。”
建设法治中国,需要一支清正、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辛向阳说,“扫黄”歼灭战,必须清除政法队伍中的消极腐败分子,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真正落到实处。
专家认为,权力包括司法权力的运行缺乏公开透明,是涉黄犯罪“保护伞”存在,并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扫黄”行动中,多位干警、官员受到问责、追责,为官员运用权力敲响了警钟,即权力运行应在阳光下进行,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本报记者王昊魁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