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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政法系统“曝家丑”不护短 反腐力度“空前”

政法部门这样“自曝家丑”、敢于“不护短”的通报,体现了党在反腐败和作风建设领域的决心。他们表示,在未来,这项工作还将常抓不懈,并且将通过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原标题:首次“曝家丑” 反腐不护短

  中央政法部门“清理门户”

  本报记者 申孟哲

  2月11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中央政法委首次向社会公开通报政法系统内部违纪违法案例。

  在专家看来,政法部门这样“自曝家丑”、敢于“不护短”的通报,体现了党在反腐败和作风建设领域的决心。他们表示,在未来,这项工作还将常抓不懈,并且将通过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曝光“灯下黑”

  2月17日,此前在舆论上引起轩然大波的“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宣判,凶手胡平被判处死刑。

  “胡平案”是此次中央政法委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的一例。在这10起案例中,曾像“胡平案”一样成为舆论焦点的,还有湖北高院原庭长张军与女律师“开房门”、广州派出所原副所长刘钊受贿案等4起案例,其中有些案件还源于网络爆料。余下6起案件,则属于首次公开。

  在中央政法委公布的10起案例中,涉及公安系统的案例有5例,法院系统2例,检察系统2例,司法系统1例;涉事单位中,级别最高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涉事人员中,级别最高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正厅局级。

  此次中央政法委公布的10起案例,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执法部门,涉事人员从基层干警到厅局级官员,行为包括违法犯罪与顶风违纪。直面舆论焦点,揭出部门内幕,中央政法委“自曝家丑”的通报,范围之广、类型之丰富,让外界看到了党对反腐败、转作风的决心和力度。

  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向外界通报政法系统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例,是“史无前例”的。这显示了整个政法系统抓队伍建设的决心,也释放了要严抓严管政法队伍的强烈信号,目的则是让群众树立起信心。

  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对本报记者表示,执法队伍本身非常庞大,因此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通报涉及的范围广泛,既有基层机关,也有高层单位,而且涵盖了公检法司,可以看出,政法反腐已经进入全面“不护短”的阶段。这也说明,这项工作不是单从哪一个方面入手,而是着眼于整个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体现了解决问题的决心。

  “政法部门不护短,不怕露丑,而且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反映了他们的决心和力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指出,这一方面会让当事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也警醒整个系统内的其他人员。

  几乎同时进行通报的还有中央纪委。2月9日,中央纪委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公布的4项典型案例中,涉及的都是“作风问题”,包括酒驾肇事、违规宴请等。

  之前,2013年12月25日,中央纪委还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向内部开刀”的行为也让地方向其看齐,如北京市纪委就在一周后的12月31日,通报了6起本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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