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对司法的监督是必要的。但是这个舆论的前提,是真相和过程的透明,以为各种不同观点和信息的充分揭露和滚动式播报。这样受众的信息是充分掌握的,他能够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即所谓兼听则明。而李案中的舆论完全是扭曲的。P:你一直说律师不是街头革命家。你觉得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律师?
C:律师是规则的遵守者,属于一个社会的天然的保守力量。他的所有的功能和力量,依托于已经制定的国家法律,而他的唯一舞台,是法庭。中国大陆的一些律师,对社会转型太慢、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迟迟不启动,抱有深深的失望,产生了急躁情绪。今日一些中国律师,有3个榜样,美国律师的政治家功能,民国时期施洋大律师的煽动家功能,台湾美丽岛律师的革命家功能,认为中国律师要有担当,就要当民众觉醒的领头羊,要当街头革命家,要当新公民运动的发起者和坚定的支持者。这些观念是没有找准律师的基本功能特征。
律师的战场在法庭。他的基本生存的基础,是一个国家的法律秩序。如果律师也支持无序,也走上街头,否定秩序,否定法庭,那么等于否定了人类社会律师这种制度发明。一旦他这样做,其角色定位就不是律师,而是一个革命者。当一个法庭和法官违法的时候,律师要不要尊重?还要不要遵守它这个程序法上的地位?我的意见是也要尊重。因为否定了法庭功能,也否定了律师自己。一个违法的法庭,只要程序法上规定的功能,比如公开、辩护、合议、适法、监督、上诉、二审,都一起开启,违法能够被社会知晓,从而实现人类纠纷解决机制的科学化。而如果否定一个违法的法庭,并不能阻止他的审判,只会让辩护功能丧失,司法专横肆无忌惮。
我给自己定位,是一个严格遵守法度的律师。我对司法不公、法院违法的一切抗争和揭露,都将依托法庭进行。这不是妥协怕事,而是对律师基本职业伦理的深思熟虑。P:你曾打比喻说中国是一艘老旧的大船,我们只是它上面的乘客和水手,只能在上面帮助划桨让它向前,而不能自己跑,不然会掉到海里。这话怎么理解?
C:独立、平和、理性,不站队,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社会立场,是我多年的人生观察形成的处世观念。我不会盲从任何一股力量。这种处世方式作为一个普通人很好,不多事。但是一旦成为公众关注的人,就很容易左右树敌,两边不讨好。一个社会热点出来,我不表态,有人就攻击你没有担当,不关心社会疾苦;你一旦表态,左的右的力量都会逼你站队,不依附他们、支持他们一方,就会从他们自己的立场非议攻击你。这是一种社会病态。
和平年代,我们需要的是共识和对话。我们追求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治理结构,只有通过改革、改良才能够实现,靠对抗、革命、暴力斗争,只会破坏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制秩序,导致枪杆子主政,独裁暴力政权产生。中国历史上已经有太多这样的教训。因此,我主张官方与民间的对话,要互相听得懂对方的语言。改革都可讨论,革命切勿妄言。这就是我的“大船理论”的思想基础。P:在你的专业领域内,谁现在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会给你最大的鼓励和惊喜?为什么?
C:贺卫方。他的良知、学问、淡泊、独立。P:如果在2014年,你有机会修改或增删本国的一条法律法规,你会怎么改?
C:修改《选举法》,县以下县长、乡长,有选举权的公民直接投票选举,省人大代表由有选举权的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如果允许我更大一点设想,我想一年内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P:如果你自己是记者,最想问自己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