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党主席余若薇(左二)资料图
梁立人
公民党主席余若薇有一个不错的外壳,修长的身段,永远的微笑,斯文的谈吐,确实容易于人好感。人们往往也为此迷惑,感觉这是一个温和,有学养的,肯讲道理的政治人物。不过,揭开了余若薇的画皮,就会发现她和长毛、癫狗实为同一路货色。
其实,早在2010年,余若薇便已经与长毛和癫狗同路─当年她伙同“人民力量”推动“五区公投”、“公民起义”,公然否定《基本法》,否定“一国两制”,企图进行香江“自决”,破坏国家统一。虽然她的言谈风格和长毛、癫狗有所不同,但实质内容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经过西方主子的驯养,她比长毛、癫狗的步履风姿更胜一筹,但也更加危险,因为在谈笑之间,她往往会在对方毫不经意中骤然出手,闪电间的飞扑,发出闪电的一击,得手之后,便又回復了温文尔雅,侃侃而谈,以等候下一次攻击的机会。
由于余若薇多次搞分裂,她和中央的关系早在2010年就搞糟了。然而,她亦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无法过得了特首候选人的门槛,所以,她当然害怕提名委员会。最近,她走上了电视台,表明自己最支持“公民提名”,并公开声明立场,表示要和“人民力量”、社民连联手和中央政府“进行民意争夺战”。余若薇又说“公民党最终要根据民意决定立场”,“三轨方案”完全符合《基本法》。
目的架空提名委员会
“三轨方案”,其实只是鱼目混珠。所谓“政党提名”、“公民提名”都是虚招,目的只是架空提名委员会。三轨中之所以保留提名委员会,只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法,反对派明修“提名委员会”之栈道,藉“政党提名”和“公民提名”两轨掩护反中乱港分子暗渡陈仓,若让他们一击得手,则可夺得香港的管治权,如此惊天阴谋,实在不可不防。
之所以说“政党提名”和“公民提名”两轨是无中生有的虚招,首先是因为香港并没有政党提名的条件。众所周知,香港实施行政主导,并非政党政治,所以,香港政党名为党,其实只是以公司法註册的民间团体,除了代表建制派的民建联党员有逾两万人,反对派的政党最多只有三几百甚至十个八个人,凭什么资格可以代表香港民意提名呢?“公民提名”更属子虚乌有,因为公民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爱国,拥护宪法,那些爱西方国家胜于爱自己国家的人,反对爱国教育的人,甚至打着港英旗帜高呼香港“独立”口号的人有脸皮自称公民吗?排除了这些不合格的公民,那余若薇靠谁来为她抬轿呢?
三轨之内,惟有提名委员会提名是《基本法》明文规定的,“港人治港”是透过《基本法》赋予的。《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写得很清楚,香港进行行政长官选举,行政长官的候选人是通过提名委员会以民主程序产生。作为一个良好公民必须守法,因此,除提名委员会提名一途,我们根本没有其他节外生枝的选择。
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
提名委员会提名制度,就像一道防火墙,既有利人才的选拔,也堵截了害群之马,有人认为这是“筛选”,其实我们也不妨大大方方的承认这就是筛选,目的是要将老鼠屎筛出来,以免搞坏一锅粥。何况,提名委员会是由不同政见的各阶层精英组成,他们都经过严格的挑选,个人操守和公信力完全符合社会标准,如果不是心中有鬼,又何必害怕这公开和公平的筛选呢?诚如圣公会的邝保罗大主教所言,“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或方法可以一步到位,所有制度都是在不断的虚心对话、磋商、揣摩和运作中改进和得到成果”。2017年的香港特首普选是划时代的第一次,这正如一个刚刚学行的婴儿一样,需要一定的保护和搀扶,提名委员会提名制度,正是婴儿学行的保护措施,目的不是削弱民主,而是保证普选的顺利进行。
俗语有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个人若清醒时恶形恶相,阳奉阴违,那梦中就难会有两情相悦,真心共对的温馨。余若薇想选特首,她首先就得改变自己的立场,放弃和中央政府对抗,诚心诚意为港人服务,那她还有机会做一个好梦。否则,她只会做噩梦,不但做不成特首,还会惊出一身泠汗。
特首爱国爱港理所当然
中央政府已明确表示,香港特首的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不能和中央政府对抗。以治国之道而言,是理所当然的。常言道,道不同不相为谋,香港是个自由社会,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政治立场,当反对派也无可厚非。
但若生来黄皮白心,对国家毫无感情,事事要和中央政府对抗,偏偏又要做特首梦,只能说是坏了脑袋,异想天开。又要败家业刨祖坟,又想充圣贤举孝廉,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余若薇,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