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力的制约,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完善派出和巡视制度,包括兼任地方党委书记的政治局委员,都在巡视监督范围内;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等,表明习有意要防止中共再出现像薄熙来这样的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领导干部。
尽管习在过去一年中治党初见成效,但并不表示习和中共就可高枕无忧。与中共目前的百病缠身相比,这点治理成效不能夸大其意义。前述中纪委对落实八项规定的调查就说明了这点。调查显示,在几万名违纪官员中,乡科级干部违规最多,地厅级最少,省部级没有。这个结果让人们看到,作为“神经末梢”的中共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非常堪忧,但另一方面也并不表示,级别越高越廉洁,而只能说,一些高层干部的违规行为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
理论和事实都表明,靠执政党自己来“刮骨疗毒”,最高领导人必须非常有远见,还有权威。否则,就只能是问题倒逼式的被动应对性。比起党自身的监督,历史还证明,赋权于民,向社会开放外部监督,以外部监督来代替党自身的内部监督,成为主要的监督形式,是提高党的肌体健康,使党富有活力的不二选择。
作者:中国问题观察者 邓聿文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