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因此,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什么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怎样才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定》说得很清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政府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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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作用的认识
是怎么深化的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推进,我们对政府(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认识逐步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推动改革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个精辟论断,使我们对政府(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随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市场作用的定位之后,我们党一直在继续探索适应改革和发展客观实际变化要求的准确定位。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删去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定语。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在市场基础性作用前面所加的关键词虽有所不同,但都集中在强调改革取向是增强市场作用。这些重要论断为此次《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思想和理论上作了准备。(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