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秩序”就是要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安宁有序的社会环境。纵观近年来我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这种滥杀无辜、无视生命的罪恶行径不仅是对公民生命权利的侵犯和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挑战。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也一再证明,“稳定是福、动乱是祸、民族团结其乐融融”,凡是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睦的时期,新疆社会发展就快,各族人民实惠就多;凡是社会混乱、民族团结遭到破坏的时期,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发展停滞。
毫不手软地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是一个法制国家和社会负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捍卫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具体要求,更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没有对暴力恐怖活动的严打惩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依法严厉打击一切暴力恐怖犯罪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用法律伸张正义,还受害者以公平,彰显了法制社会对生命和人权的尊重。
新疆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这些都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稳定观,就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做守法公民。要坚定地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以群众为强大后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
新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民族团结是福的共识,这种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和促进了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求发展、思稳定的主流思想意识和主动参与维稳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这是营造新疆和谐稳定、安定有序社会环境的源泉和动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将文化建设贯穿于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新载体和新方法,激发各族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主动性,使崇尚法治,信守法治成为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
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刚柔并济,不断凝聚全疆各族人民的力量,我们就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挑战,就能长期保持新疆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坚持“一反两讲”坚决打击“三股势力” 坚持“一反两讲”坚决打击“三股势力” (作者系新疆警察学院培训处副处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