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陈有西,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期,浙江政界还有“出走者”。
在陈有西之前,同为杭州大学毕业的宋卫平从舟山党校辞职了。1995年初,宋卫平的绿城集团成立。随后,绿城成为知名房地产开发商。
与陈有西同期离开体制的原省委书记秘书,进入杭州房地产市场淘金后,也收益日增。
陈有西开始疑惑:“体制内出来的人,都活蹦乱跳的。那为什么在体制内,这群77、78级的精英就没有获得上升通道呢?”
离开高院4年后,1999年,陈有西离开社科院,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执业第二年,因为内耗,陈有西退出了自己当时任合伙人的海浩律师事务所。
2000年,陈有西成立了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京衡,取“京华照物,衡平天理”之意。
“李庄案”之前,陈有西的舞台主要在长三角。
那时,他更多做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代理。刑辩业务只占1/3,但也都是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大案。
这些刑案中,相当比重是职务犯罪。
“我办这些案子有个体会,一些地方官场的坏风气,不但让人实现不了抱负,还会变坏。”陈有西说。
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地级市,因为受贿10万元以上的科级干部太多,相关机构只好“法不责众”,一个都没抓。
这个例子的信源,陈有西不愿多谈。他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对腐败的批评与反思上。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体制外的健康力量”。
“我有士大夫情结,信守做官不要钱,要钱不做官的为官之道。虽然不吃体制这碗饭了,但我对时局葆有关注。哪一天有合适的机缘,我愿意重新回到官场。但前提是,不做奴才。”
这和前媒体人杨海鹏对陈有西的评价接近。杨海鹏认为,陈有西“身在朝野,心在汉阙”。
有士大夫情节的陈有西被同行质疑对公权力态度暧昧。但夏俊峰案的免费代理,改变了一些同行的印象。和同行们褒贬不一相比,他的当事人家属对他评价趋于正面。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回忆,陈有西执业严谨,代理夏俊峰死刑复核案后,去法院阅卷,曾一天内就发现有利于夏俊峰案发回重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