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北大后,我对法治有了新的认识。我开始明白,原来在公安厅和高级法院时所学的法学理论是肤浅的。公权力也有可能侵害民权、侵害规则。宪法和行政法才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陈有西说。
北大归来后,陈有西写了篇文章《法治本体论》,阐明法治的优越性。他对现实政治秩序和个人际遇的反思,也在这个时期出现。
“(北大法学院)很多学生首先选择出国,其次到企业做高管,第三做律师,第四才选择做法官。我开始觉得,人生不是只有做官一条路,做事并不一定要在体制内。”
1995年,升迁无望的陈有西,在40岁这年辞去公职,进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他和体制的关系,日渐疏离。
做这个决定前,陈有西在副处级的官职上,已停滞8年。
2013年9月25日晚,接受廉政瞭望记者采访的陈有西,用左思的《咏史》形容当时自己的处境——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草,以彼经寸姿,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不过是涧底松,没有机会到山顶。”陈有西说。
“清廉的人,会很痛苦。”
有的人握有从政时的资源,辞职后下海去了。我那时脑袋里只有法律。
陈有西说,妻子对他的辞职,未有异议。但陈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却是不争的事实。
儿子想读杭州市重点小学,要4000块钱。没钱的陈有西通过杭州市教育局长找到校长,交了2400元后,儿子得以入学。
“我那时候没钱,很多人不相信。我在高院工作,不收钱,也不和他们一起吃喝,很容易就被边缘化了。但我不否定体制内也有很清廉的人。清廉的人,会很痛苦。”
同僚吃请的时候,陈有西把时间花在法律研习上。这为他日后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辞职后,陈有西称,自己当时唯一的选择,只有搞法律。“有的人握有从政时的资源,辞职后下海去了。我那时脑袋里只有法律。”
出来的第一年,陈有西赚了8万块钱,当时高院不少同僚的工资,不过几百元。很快,开着小汽车回高院办事的陈有西,觉得自己很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