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间司改会的报告,评鉴制度施行一周年,法官评鉴委员会只办了三个案子,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更是可怜地只办了一个案子,还是台东地检署主动移送,完全没有处理人民的申诉案件;没有任何检察官被淘汰。
吴志光教授认为,二十年来台湾诉讼制度的重要改变,就是限制检察官权力,相继取消检察官的羁押决定权、监听令签发权。这还远远不够:“只要检察官有权力发动侦查,作为一种公权力,对于人权就会造成影响,让大家担忧的是对这种权力的滥用。”
民间司改会最关注的议题之一是检察官滥诉。据司改会统计,近四年里,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案中,有233件涉滥行上诉。涉嫌关说的“立法院长”王金平也辩称,他是在提醒曾勇夫、陈守煌不要滥诉,这个议题本已在立法机关的关切范围内。然而,他们都没否认提及了柯建铭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