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
近期,李某某案、薄熙来案、上海法官集体召妓事件都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近日,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人博做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主办的“新民说”文化沙龙,就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和辩驳。贺卫方称,中国“没有形成一种法治秩序,看起来好像在2000年前就走错了路”;中国近代不愿同西方签订条约,西方国家才被迫欺凌中国。
以下为沙龙文字实录:
建立法治社会,先要建立“陌生人社会”?
贺卫方:建设法治社会不仅要盯着法院,还要改造我们的社会
法治和乡愁,按理应该是冲突性的修辞,好比“像火一样的冰冷”,但这种冲突性的修辞是美好的事情,让我们多少觉得,法治是不是可以从另外一个比较温柔的角度去理解?
说到乡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解释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在中国这样的乡土社会里,其实不需要法治,规矩非常重要。他认为法律制度产生于陌生人的社会。
回顾100年来的中国法律史,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总是走不上轨道,特别艰难。近代以来,尤其是1902年以来,清政府决定按照西方模式来修改我们的法律,从外面引进各种法律规范、法律机构、政府模式,但引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变形的过程,几乎面目全非。为什么?这是否跟我们特定的社会结构、特定的文化传统有某种深切的关联?是不是说,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可能我们不仅仅要天天盯着法院,天天盯着人大,天天盯着律师,还需要想方设法地改造我们的社会?这是我个人感觉越来越强烈的一点。
王人博:法治生长的空间是现代政治共同体
人都有乡愁,但好像中国人的这种故乡之感、家园之感特别强烈。后来我懂了,中国人自古以来愁苦多,所以乡愁就多一些。
西方人也有乡愁,用彭塔力斯的话来说,乡愁是对正在死亡的现实转过身去。乡愁的本质不仅是对已逝时光的怀念,而是对身在的那种现实的感伤。
“另一种乡愁”是指每个人生活在当下的中国,生在我们自己的家园,却产生了一种陌生感、异乡感。这跟中国自古以来的国家组成方式有很大关系。与乡愁关联更直接的概念不是法治,而是民主。换句话说,我认为“另一种乡愁”更多表达的是中国人对国家、民族、政治共同体的一种乡愁,中国自古以来没有找到一种能把每一个中国人联系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纽带。
什么样的政治组织方式(政治共同体)能够消除这种异乡感?按照西方提供的经验,我认为只有公民社会。怎么才能使千千万万个说着不同方言的人,真正组成为一个公民的政治共同体?这可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