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网络配图
原题:如何避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大公网特约评论员邓聿文
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共十八大确立的任务,但是,要使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得以实现,切实发挥法律在公共治理、商业活动和社会交往中的作用,关键是使包括官员在内的全民从内心里信奉法律。用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话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日前在人民日报发表的题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文章,也阐述了这个道理。在这篇学习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法治论述的文章中,周强强调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周强指出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当然是有针对的,现实中此类现象太多。在周强此文前,上海法院就曝出几位法官集体嫖妓的丑闻。嫖妓丑闻暴露的不仅是法官群体的道德沦陷问题,更是中国目前低劣的法治环境、司法体制和制度问题。很显然,法官群体的性贿赂,是贿赂者看中了法官握有枉法裁判的权力,这才是事情的本质。
不过,比起法官可能的枉法裁判来,各级握有最大权柄的领导人更易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情况。从已经公之于众的官员腐败案件来看,几乎每个腐败官员的背后,都存在这类现象。拿“西南王”、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说,媒体就披露,其掌政期间,将整个国家的公权力家丁化,要打黑就打黑,要用钱就用钱,要控制舆论就控制,没有一条做不到。尤其是作为国家强制力的警察权受制于其个人专权需要,并通过“专案组”形式进而控制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演出了一出压制和迫害律师,封锁和控制网络,劳动教养村官,不经审判直接没收拍卖民企所谓的打黑财产等戏。在整个重庆市,薄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可以讲发挥到极致。
还有刚判刑的前铁道部长刘志军和前能源局长刘铁男,也一样,几乎把他们控制的铁路系统和能源系统作为一个独立王国,所有的工程和项目都被他们掌控,其“旨意”就是法律,没有他们的批示和同意,任何一件事都干不成。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背后都是一个权在支撑。以权压法不用说,以言代法实质上是以权代法,言的背后就是权。普通民众的“话”是不可能有“法”的管治作用的,能起作用的都是官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金口玉言”,在他所管辖的领域被其治下民众和治理对象作为“法”来遵守。例如,原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在位时就常对部下讲,“啥子法不法,老子就是法!哪狗日的不老实先双规他!”。徇私枉法也如此。所以,这三句话,为人们揭示了权臣服于法的事实。
中国是个有着悠久人治传统的社会,权大于法并不奇怪。过去,权是赤裸裸地起作用,支配着社会的运行。如今,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以及执政党和政府对依法治国的强调,一方面,在许多地方,依然上演着这种赤裸裸的专权表现,如不断出现的强制暴力拆迁、跨省追捕等;另一方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也变得比过去更为巧妙和隐蔽,程度可似减轻,但性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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