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洁的神话。近年来,对各类民间组织的赞誉可以说是不绝于耳。人们谈到营利性企业时会联想到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缺乏爱心;人们谈到政府时会联想到贪污腐化、繁文缛节、效率低下。据说,民间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在充斥着权力和金钱游戏的当今世界,它们是一股清流。在很多人心目中,非营利/非政府组织的形象是十分圣洁的。他们认为民间组织是爱心的体现,是正义的象征,是效率的化身,是互助、参与、自治的途径,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先锋。民间组织不仅济贫救困,热心公益,它们还给人们以归属感,并用它们的存在来促进社会的多元化。此外,由它们来提供社会服务也比由政府机构来提供更到位,更有效率。总之,民间组织是块净土,代表着人世间的真善美。我们并不否认某些民间组织具有上述某些特征,但是,我们切不可忘记,并不是所有民间组织具有上述所有特征,民间组织的发展中也有假、恶、丑的一面。一些学者早就观察到,参与民间组织活动实际上是社会精英显示自己身份的一种方式。一批实证研究表明,参与民间活动有助于保持和促进上层阶级内部的团结,并使他们得以主导非营利/非政府活动的方针政策。
独立的神话。公民社会的拥趸者最看重民间组织的自主性。“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独立部门”等这些提法都暗示民间组织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但在赞扬公民社会自主性的时候,大多数人似乎都忘了问一个问题:民间团体到底靠什么资源生存、靠什么维持其独立性?在两种情况下,民间团体可以轻而易举地拥有自主性或独立性。一是它们的运作主要依靠其成员的志愿服务(时间方面的捐赠);二是它们的运作主要依靠人们(包括其成员)在财物方面的小额捐献。这种类型的组织确实存在,但它们规模小、影响小,公民社会理论关注的从来都不是这些组织。
国家与社会对立的神话。公民社会理论的意识形态基因是“自由主义”,凡是谈到公民社会的“独立性”都是指相对于国家的独立。在这套话语体系中,公民社会似乎是一块净土,国家仿佛充满乌烟瘴气;好事似乎都是公民社会干的,坏事仿佛都是国家干的。按照这套话语体系的逻辑,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只能是一种对立关系:政府作用的扩大必然导致民间组织活动空间的萎缩;反之,如欲拓展民间组织发展的空间,政府的作用就必须受到限制。这套国家与社会对立的逻辑连美国这个案例都解释不了。从罗斯福的“新政”到约翰逊的“伟大社会”,美国政府的干预范围在二战以后扩张得很快。也正是在这个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的数量急剧增加。二战刚结束时,全美只有不到十万非营利组织,这个数目到六十年代中期已增至三十万。光是在约翰逊总统宣布实行“伟大社会”计划的当年(1965年),向国税局提出建立非营利组织的申请就比前一年翻了一番。此后,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开始剧增。八十年代初里根上台以后,风向骤转,限制政府干预范围成为施政目标。但这并没有为美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带来一个兴盛时期。虽然组织数量似乎没有明显变化,但它们的发展却面临了更多的困难。美国的例子说明,政府干预不一定会制约民间组织的发展;政府功能的萎缩不一定有利于民间组织的发展。
民主动力的神话。自由主义之所以强调民间组织的独立性、突出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对立关系,其目的是为了论证公民社会是实现民主的前提条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俄罗斯、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进行民主转型之前并没有多少像样的民间组织,但这些国家仍然转向了所谓“民主”体制。假如公民社会真是民主体制基石的话,那美国民主恐怕已岌岌可危了,因为自1960年以后,参与社团的美国公众比重已大幅下降;到20世纪末,已回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水平。
“人民社会”显然是更值得追求的目标
名不正则言不顺,在civil society的本意不清、译名不清的情况下,奢谈“构筑公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走向公民社会”、“建设公民社会”,实在让人不知所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被称为“人民政府”,军队被称为“人民军队”,警察被称为“人民警察”,法院被称为“人民法院”,检察院被称为“人民检察院”,邮政被称为“人民邮政”,银行被称为“人民银行”,保险被称为“人民保险”;如果说要构筑某种理想社会的话,“人民社会”显然是更值得追求的目标。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在中国古籍中,它往往指平民、庶民、百姓,也就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说出了他对“人民”这一概念的理解:“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和损害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兵士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在此前后,毛泽东一直把“人民”看作一个历史的、变动的政治范畴,而不是泛指一国的全部人口,但唯一不变的是,他所理解的人民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虽然,改革开放以后,“人民”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主体依然是广大劳动群众,同时也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由此可见,“人民”这一概念的关键有两点:第一,它由不同阶级组成,并不同质;第二,其主体是劳动大众,重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