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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澎:信仰——中国崛起的软肋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军事、科技最发达、最现代化的国家,也是所有西方国家中,宗教性最强的国家。1949年,毛泽东依靠几百万武装起来的中国版马克思主义坚定信仰者的英勇奋斗,成功地夺取了全国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这样一种新的形势下,中共在处理信仰问题时可以把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分开,把党对党员的信仰要求与普通人的信仰标准分开。党的目标应该是如何保持权力而不是做哲学上某种主义的捍卫者。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应该从面向全社会移回到党内,作为党内意识形态处理。党在严格要求党员信仰的同时,应提出一种全社会、全民族都能接受的、植根于中华文化传统中的政治共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信仰,它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是某种宗教。党也不必对群众提出强制性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要求或将其作为测试普通民众的政治标准。简单地说,中国共产党要做的是党有自己的信仰,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全民共识(信仰),每个公民个人也有自己的信仰。三种信仰内容不一样、层次不同、关注点不一样,各有各的范围,可以重合但并不矛盾。

  所谓国家信仰,就是这个时代全国人民的民族心理与愿望,体现了国人的共同意志与理想。中国在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都有特定的时代色彩,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历史使命,对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的认可与追求,就是那个时代的"国家信仰"。例如"翻身、解放"(20世纪30-40年代,还有过一段"抗日救亡"的时期),"阶级斗争","改革开放",等。今天,能够满足国内各方面需要,得到大家支持认可的是"和谐如一"。"和谐如一"扩大了"和谐社会"概念的外延,淡化了政治色彩,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特点,它的内涵相当丰富,很有包容性。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非常需要"和谐如一"。用它作为时代的标志和主题词,维护中国未来三十年的稳定,凝聚各族中华儿女的意志,应是明智之举。现在全国、全世界人民都赞成和平、赞成"和谐",中共可以顺应民意,以"和谐如一"作为凝聚全国人民的旗帜,将其提到全民信仰的战略高度。至于使用"和谐如一"的提法是否就是最好的表述,其实并不重要。正如梁启超说得一样,无论确立一个什么样的信仰对象都无所谓,关键是看它是否是一个起作用的信仰。没有一个明确的举国一致全民认可的信仰做旗帜,中国现阶段的民族共识就无法达成,中国崛起的精神短板就难以弥补。从操作的策略上看,高举"和谐如一"的大旗,国内外只能支持、无法反对(反对者将会自动站在民意对立面)。如果国人能以"和谐如一"为目标,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中国社会的微观与宏观形势就会得到极大地改善。虽然这种信仰的实质是一种典型的为执政党服务的政治信仰,但它的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时代特点和亲和性,作为公共信仰体系,效果无疑优于以斗争哲学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

  有了民族的共识和信仰,中共还要在意识形态上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党的主要任务应是集中精力领导政府,管好干部,提升自己的执政能力。在对待群众个人的信仰问题上,党应该承认大多数人没有宗教信仰、没有道德约束对国家有百弊而无一利这样一个事实。中共在建国初期和文革中否定了中国传统的旧信仰,确立和强化了马克思主义官方信仰,当中国告别了"阶级斗争"进入转型社会之后,官方信仰逐渐丧失了指南作用,作为凝聚民族意志的旗帜逐渐褪色了,公众认可度大大降低。国家、个人都面临精神与信仰产品严重短缺的问题。但中共此时并未开放宗教市场,让个人自由选择信仰,结果导致信仰虚假,掺假信仰泛滥成灾。中国各级官员的贪腐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就在于虚假信仰早已淹没了虔诚信仰,对党的事业的忠诚蜕变为了对掌权者个人的依附和对权利、利益的赤裸裸的追逐。这种状况也是所有掌握了政权的党必须要经受的考验。

  如果中共在个人信仰层面上放开,把宗教作为个人私事对待,党就会实现与各种宗教在意识形态上的和解,各种宗教就可无障碍地与党合作,协助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党会因此而获得国内各种宗教信仰的人和世界各地不同宗教信仰的中华儿女广泛的认同与赞赏。个人有了信仰支柱,特别是宗教信仰,就会重塑道德底线,国民素质就能在整体上提高。宗教放开之后,由于多种宗教同时发展,宗教间的竞争可以有效地防止任何一种宗教成为主流信仰;即使某种或某些宗教人数多于其他宗教,也不可能脱离中国文化而存在,更不可能取代中国文化成为国教。中国历史上建制性的宗教从未取得过国教地位,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宗教在中国必定是多元化的,个人的宗教信仰选择是多样的、分散的。国家允许多种宗教并存,不搞政教合一、不设国教,是最符合国家利益的选择。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者和维护者,国家应把宗教管理模式由行政管理转变为法治管理,强化宗教立法,用法律规范和调节涉及宗教的一切问题,允许宗教在法律范围内竞争、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对各种精神信仰产品的选择自由。

  此外,党可以把公民伦理道德教育的责任和精神产品的供应作为私人事务交还给宗教(如同中国古代和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一样),改变党作为最大的精神信仰产品提供者的角色(目前党提供的精神信仰产品带有极强的政治色彩,虽然形同虚设,但在形式上还要维持供应,结果只是浪费资源)。个人的道德教化由宗教承担,但其行为由国家依据法律制约规范。

  上述设想不是为了创立新宗教,但却是在多个层次上信仰的创新–国家是全民共识加中华文化;党是马克思主义加中华文化;个人是信仰自由加中华文化。国家、政党、个人都有信仰,但各有侧重,共同点是都植根于中华文化(这里说的中国文化是作为人类文明一部分的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哲学、文学、音乐、戏剧、美术、建筑、医学、武术、烹饪、茶道、瓷器、家具等等,不是狭义的儒教)。

  如果上述目标能够实现,党的素质和战斗力无疑将会大大提高,国家可以有效地树立全民信仰共识,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精神信仰产品,中国社会精神与物质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将会得到极大的缓解。

  中华民族是优秀的,只要中国人不搞自欺欺人,中国社会有一个绝大多数人认同的共识,中国人有自己真实有效的、自愿选择的信仰与精神支柱,解决了信仰问题的中国就有可能真正"崛起",中国的"大国"梦就有可能实现。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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