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文稿》昨日刊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里说得很清楚,中国梦的主体是中华民族,依据是中国近代以来历史主题及其所决定的基本历史实践,圆梦之路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艰难探索、最终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复兴之路”。离开这一确定的政治内涵谈论中国梦,就难免走偏。
一、用西方政治制度塑造中国人的未来之梦,在今天已是暗潮涌动,然而,背后隐含着的却是历史的颠倒和是非的混淆
在当今中国,有一种观点试图用“非意识形态化”解读现代化,视资本主义现代化为“普世价值之路”,否认资本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区别,从而兜售“西化梦”特别是西方“宪政梦”。那么,我们首先应看一看,这个梦是如何出现的?它给中国带来过什么?
17世纪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被当作是近代宪政制度的开端。他们把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等作为奠定了英国宪政基础的宪法性文件,把洛克看作是宪政理论的奠基者。洛克宪政理论的实质就是确保资产者的利益:只要财产得到正当保护,就是正义的,其他一切政治价值都是从这里派生出来的,是要服从于这一优先理念的;财产是至高无上的,其他的都是从属。20世纪美国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就怀疑洛克给予个人权利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思想,他说:“洛克把多数人的权力视为对坏政府的制约,以及反对暴虐政府的最后凭借;他并不把它视为政府的替代物,或者就等同于政府。他认为,平等与公民社会是不能相容的。……最要紧的是,由于自我保全和幸福要以财产为前提,因而公民社会的目的就可以说是保护财产,保护社会中富有的成员免于贫困者的索要。”([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39页) 施特劳斯不仅明确否认洛克的这种政治学说,而且指出洛克的政治学说本质上是为有产者服务的,只有富有者才享有政治权利,财产上的不平等可以合理地导致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人们进入政治社会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其财产。
有一种观点认为,1840年后列强最初来到中国是希望按照市场的逻辑从事商贸和交流,并没有想用强盗的逻辑征服中国。由于我们不懂市场经济、不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西方列强为了使我们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办事而征服了我们,因而回顾历史应当忏悔的是我们。这种观点不仅一笔勾销了帝国主义在鸦片战争之后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种种罪行,而且臆造了资本的平等自由本性,令稍有头脑的人都瞠目结舌。马克思曾经在1857年3月写的《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中指出:“广州城的无辜居民和安居乐业的商人惨遭屠杀,他们的住宅被炮火夷为平地,人权横遭侵犯,这一切都是在‘中国人的挑衅行为危及英国人的生命和财产’这种荒唐的借口下发生的!英国政府和英国人民——至少那些愿意弄清这个问题的人们——都知道这些非难是多么虚伪和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