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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春和:宪政不可阻挡

在中国刮起的反宪政逆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或用什么方式,或借助什么样的神烟鬼火,也只能是螳臂挡车,负隅顽抗,它无法改变历史的进程,只能留下时代的笑料,成为历史的垃圾。尽管权力和既得利益集团是宪政的主要阻力,但是这种阻力背后的力量极其薄弱,因为它缺少道义基础和民众支持。

  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独裁统治已经正在退出历史舞台。全球范围内几乎所有独裁政体都已经失败,独裁者大都落得灰飞烟灭的下场。人们认识到独裁政体是每个生命的天敌,也是每个人头顶上方的邪恶之剑,会随时剥夺人的生命。这时候,人们已经认识到,如果自己的生命自己都不能做主,就会与奴隶无异,只能任人随意摆布。人类发展到今天,已经没有人甘愿去做奴隶,虽然有人甘作奴才,其作奴才的目的也是为了摆脱奴隶的地位。于是,民主成为一种启蒙价值,并成为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民主不仅成为文明社会的基本手段,还具有目的意义。尤其经过了二十世纪的巨大灾难,人们发现,没有民主,连国家主席的生命也不能幸免。没有民主,不论你有多少宪法和法律都不能挡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暴力拆迁这种人类历史中登峰造极的邪恶。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已经使人们明白,要想有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状态,必须实行民主。民主可以让权力变得驯服,历史证明,民主是目前国家治理中最不坏的制度选择。民主作为一种国家政治的治理结构,没有国情之分,也没有阶级之别,只有具体的形式差异。民主制度不仅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还有利于政权的稳定与和平更替,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世界各国,凡是文明、发达国家,必然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反之,在落后国家,必然存在着集权政治。目前中国的问题,诸如公权肆虐、环境污染、贪污腐败、食品安全、暴力拆迁、文化破坏、道德沦丧无一不是民主不健全而造成的,而有明显进步的地方,也都是民主制度所发挥的作用。我们扬言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那么就必须实行民主。民主不仅是重要的政治目标,还是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喜看祖国各地人们对于民主的追求,其热情和勇气,已经无法被几个倒行逆施的妖魔鬼怪所阻吓。

  三、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使人治政治失去了社会的道义基础。现在连那些践踏法律的人也不忘在失败之后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并希望对自己的审判能在公正的法律程序中进行。这说明法治意识在这个专制浓厚的国家已经完成了启蒙,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形成了全民共识。现在没有人敢像毛泽东当年所说的,要宪法干什么,我的讲话就是法律这样的狂妄之语。从朝庭重臣到庶民都不忘讲,现在是法治社会,都必须遵法,以法办事。人们认识到那些不愿实行法治的人就是想为所欲为,以自己的随心所欲来侵害他人的自由与权益。中国二十世纪的巨大灾难正是没有法治的结果,在没有法治的情况下,人治造成的各种灾难一方面把罪过推给政敌,一方面推给天灾,然后不受约束的权力继续作恶。人类文明进步到今天,已经充分认识到未经束缚的权力其危害远胜过地动山摇、洪水暴发的自然灾害,是人类生存的最大敌人。相比于上个世纪,今天人们受到的权力侵害已经明显减少,这不是仁政的作用,也不是当权者的自觉,而是法治进步的结果。如果说,今天我们仍然受到权力的侵害,这正是法治不充分的原因,正是需要推进宪政实现的根本所在。之所以法治化进程未能发展到理想的地步,也正是没有宪政条件的保证,政治因素、权力因素、人为因素不断趁机侵入。尽管权力天生不愿受到制约,但是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已成全民共识,即便是反对宪政的人也不敢公开反对法治,或者公然支持人治。人们清楚地看到每一宗冤案的背后肯定是权力之手对法治的破坏,每一次权力肆虐必然是法治的缺失。不管声称建立什么样的法治,起码没有人敢轻易撕下法治的标签,这种社会基础,为宪政的实现提供了法治共识的基本条件。

  四、人权意识的觉醒,人们认识到对权力的制约必须有权利的到位。没有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会失去意义,也是一句空话。对权力的制约和配置才能保护公民的权利,这恰是宪政概念关注的核心。在法治社会,权利是法治的源泉,任何现代法治都应当体现为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权利与权利的平衡和统一是民主政治的必然结果。权利意识是现代社会法治进步的主要动因,如果没有普遍被保障的人权,法治就无从谈起。要避免被权力伤害,或避免被他人侵害,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起到根本作用,只有被制约的权力之下的人人平等。在专制社会根本没有人权,因为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平等,也不存在权利保障。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就是限制权力、保障权利,以权利来制约权力。世界上只有极少数独裁国家不承认人的权利,独裁者把所有人的生命私有化,可以任其随意支配。或者说只有把生命交给国家才有意义,才能体现生命的价值,可是这样的独裁统治,国家仅是独裁者的私人利器,与普通人的权利没有任何关系。目前,观念的进步使人们不再相信独裁者的宏大说辞,也不会有人为了虚假的口号轻易出让自己的权利,也就是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凭几句政治谎言就能够让人赴汤蹈火的时代了。人们不会轻易被几句口号所蒙骗,理性的回归使人们在权利让渡时必然要求对权力进行审察和制约。那些反宪政的人,在自己遭到批判时竟也不停地申明自己的权利,还要用法律的手段来打击批评者。这说明,人的权利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主要目的,成为通向文明、维系文明和促进文明的工具。人的权利已经不容随意践踏,权力的配置和制约才是权利的保证,也是构成现代法治的基本内容。植根于公民观念中的权利意识正在埋葬专制权力的生存基础,为宪政的实现进行了观念启蒙。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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