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军1952年2月10日改编成西藏军区。
第十七军1952年3月17日撤销,所属3个师分别改编为兴仁军分区、镇远军分区和独山军分区。
第四十八军1952年3月15日改编成第二十一兵团兵团部,所属部队改编成公安部队和工程部队。
第四十五军1952年10月与第四十四军合编为五十四军。
第二十二军1958年2月与其他部队合编为守备部队。
第二阶段:1985年百万大裁军,共撤销了8个军。
第三阶段:1997年50万大裁军,撤销了2个军。
第四阶段:2003年20万大裁军,撤销了4个军。
新中国成立后的10次大裁军,人民解放军陆军共撤销了29个军。
70个军转隶为军兵种扫描
人民解放军在新中国成立前基本上是单一的陆军,陆军又以步兵为主,海军、空军和其他军兵种部队基本上是空白。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56年,人民解放军在中央军委领导下共建立了10个军兵种领导机关。
1949年11月11日,成立了空军领导机关;1950年4月14日,成立了海军领导机关;1950年5月1日,成立了军委通信部;1950年8月,成立了炮兵司令部;1950年9月,成立了装甲兵司令部;1950年11月8日,成立了公安部队领导机关;1950年12月,成立了防空军司令部;1950年12月,成立了工程兵司令部;1953年9月9日,成立了铁道兵领导机关;1956年1月,成立了防化学兵部。至此,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军兵种已基本上得到了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70个军的大变革正是为满足这些军兵种发展的需要。
有4个军改编成海军:第三十军1950年1月16日改编成海军,所属部队分别调归第二十、二十六、二十七军;第十军1952年4月25日撤销,军部和1个师调归海军,其余部队改编为装甲兵和调归华北军区;第三十五军1950年1月撤销,军部及军属炮兵团改编成华东海军,所属3个师分别改编成绍兴军分区和杭州警备区;第四十四军1952年10月撤销,军机关并入中南军区海军机关,一三一师调归海军青岛基地,其他两个师分别调归五十四军、四十三军。
有6个军改编成空军:第四十九军1952年1月8日改编为空军第三军军部,所属部队改编为公安部队和转隶其他部队;第五十一军1950年9月24日改编成中南军区空军领导机关,所属部队与湖北军区合并;第二十五军1952年7月20日整编成空军,所属部队1个师调归空军,其余调归第二十三、二十军和江苏军区;第十一军1952年10月改编成空军第五军,其一八二师改编为铁道兵,其三十二、三十三师分别调归第十六军和第六十军;第三十三军1950年11月撤销,所属部队1个师改编为军委空军,其余部队调归第二十七军和福建军区;第十五军1961年3月改编成空降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