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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军让渡部分通用空域审批权

2010年从仁川机场出发飞往欧洲(需经过连接中韩的597航路)的1087个晚点航班中,有971个(约90%)是中国航路拥堵造成的,2011年这个数据甚至还有恶化;日航等国际航空公司也曾对可能源于军事管制造成的赴中国航班晚点表达“遗憾”或“抗议”。

  昨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指出军方将与国防、领土不相关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权让渡了出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通航飞行的流程。规定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受此消息影响,海特高新、中信海直、威海广泰、川大智胜开盘即封涨停。

  利好私人飞机市场发展

  通用航空指的是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所有航空活动,包括医疗卫生、抢险救灾、遥感测绘、私人飞行等等。

  如果说8000米以上的高空仍是专业飞行员的舞台,那么1000米以下的通航空域留给普通人自由徜徉的空间。在美国,大面积的低空可供自由飞行,那里有20万架私人飞机,上百万人拥有飞行执照。分析人士指出,中国这几年私人飞机逐渐多起来了,只要国家把低空开放,私人飞机会更快增长。

  随着通航空域的开放,大批航空爱好者也将点燃热情,他们将构成我国航空发展所需人才、技术、资金的“金字塔”基础。在他们中间,还会产生相当人数的飞行员和航空机械师,后者将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国防战略预备役队伍。

  民用审批权下放民航局

  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之后,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民航“十二五”规划在内的多项规划都将通用航空发展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形成了中央与地方联动的形势。上周五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一项中,也提出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选在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后不久即推出这一“规定”,能较好地体现军民融合的资源共享机制,是一张比较实在的政策牌。

  本次文件规定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总参谋部和军区、军兵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涉及国防安全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核,以及地方申请使用军队航空器从事非商业性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同时除了一些特殊飞行任务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不需要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

  在飞行实施前,飞行任务执行单位仍须按照国家飞行管制规定提出飞行计划申请,并说明任务性质。飞行计划申请包括高空与低空,高空飞行计划申请区分为民航管制与军方管制区域,低空飞行计划申请区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

  通用航空飞行需在野外(含水面)临时起降且不涉及永久设施建设的,临时起降场地由实施通用航空飞行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勘选,连同飞行计划一并报所在飞行管制分区。临时起降场地的选择,必须避开飞行繁忙地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不得影响飞行安全和重要目标安全。

  • 责任编辑:常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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