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安与亲民,难解的博弈
按惯例,与世界其他国家,不管是极权还是民主社会相比,马英九的维安配备和人员部署,应该没有太过特殊之处。而真正能够区别出不同体制差异的,要着落在领导人的维安部置,对人民的正常生活能够侵犯到什么地步。这部分,平心而论,不论是李登辉、陈水扁或是马英九,施展维安措施受到的限制因素都不能说不大。
这种限制又有两个来源:一是为了选举而作出的自我限制;二是为反对党的竞争和舆论的监督造成的限制。
首先,就在2011年11月3日的公开检阅仪式上,“国安局长”蔡得胜说了一段话:“维安工作力求‘维安’与‘亲民’两者兼顾,但如果群众有过激行为,或经判断足以危害警卫对象安全时,将以‘维安’为最优先选项,盼候选人及民众都能支持谅解。”
这一段话是对候选人阵营说的,等于是委婉把丑话说在前了。因为在“维安”和“亲民”之间的矛盾,选举期间格外突出。例如,群众小额募款,向来是民进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一位乡下老太太,趁着和蔡英文握手时,拿张钞票塞进她口袋里,维安人员能出手制止吗?
换另外一幕:马英九上菜市场拜票,走得汗流浃背,水果摊的老板递上一片西瓜,是当场让马英九吃下去,还是先拿到后头用食物侦检盒化验一番?还有,老板手上那把60公分长的西瓜刀,就这样对着总统晃啊晃……做为侍卫,除了绷紧神经,冷汗直流以外,还能做什么?
受到2004年“3.19枪击案”影响,当候选人必须得站在露天的游街车上,长时间、大面积在市区绕行时,任何部署都不可能确保候选人不会遭到袭击。这时候就只能用消极的预防:劝说(无法强制)候选人穿上防弹衣,正、副领导人候选人不要同车,以及通过竞选总部约束支持者,不要在车队经过时放鞭炮,免得为枪声提供了掩护等等。
交通管制惹争议
竞选期间,必须作出亲民姿态。而平日,更有反对党和舆论盯着看。
事实上,之后在李登辉时代修建,陈水扁和马英九一直使用到今天的“总统官邸”,距离“总统府”只有一个街廓,两个红绿灯就可以走到,比起两蒋的士林、七海近得多,却因为时代改变,引发的争议反而多得多。
依照台湾相关法律规定,“总统”、“副总统”和“行政院长”拥有“道路优先使用权”。也就是在市区,警察会管制首长车辆所行经路线沿线的红绿灯,在车队接近时开绿灯,禁止对向人车通行,让首长车队可以在“一路绿灯”的情况下,快速通行。
这样的管制,一般而言不会超过10分钟。但如果是上下班的尖峰时间,10分钟就可能累积出极大的民怨。等到首长车队通过时,已经是喇叭声震天了。这时,负责管制交通的地方政府,就会受到不小的压力。如果这个地方首长,又刚好是反对党,那么批评起来,就一点不客气了。
台北市就有这样的例子。李登辉执政时代,连战担任“副总统”,当时台北市市长是陈水扁,那时连战有个习惯,中午一般都要回家吃饭、午休。每逢连战要回家午休,市警局就要替连战管制交通,一来一回两趟,不胜其烦。陈水扁有次就选了一个场合公开修理连战:“连战能够不要每天中午回家吃饭,减少交通管制,我愿意每天送便当(盒饭)到‘总统府“给他吃。”
几年之后,风水轮流转,陈水扁当上了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成为台北市市长,在一次会议上,他说,特勤交通管制时间太长,对于台北市这样规模的城市,影响很大。因此他要求警方务必把时间算准一点,减少民怨。马英九更要求台北市警察局向上反映,请“总统”、“副总统”和“行政院长”三人务必准时出门。
如果交通管制,只是让过路人浪费时间,问题还不算大。2012年4月19日,马英九车队经过台北市一处路口,警察交通管制时,竟然将一部载着病患的救护车,硬生生挡住5分钟,好让马英九车队先过。
在全民记者时代,这种事很难不被路人拿手机 拍下,当天晚上就上了YouTube,在传媒查证的同时,警方立刻就决定惩处在那个路口值勤的警察。因为早有明文规定,即使是特勤任务,救护车、救火车也该优先放行。人命关天是一回事,陷“总统”于不义这种罪名,哪个高层警官都担待不起。
另一起关于“总统”“行驶特权”的争议,发生在2012年12月23日。马英九搭乘专机“空军一号”到花莲参加一场党员座谈,结果先是遭人批评,当时花莲正好碰上联外公路坍方,交通中断,马英九到了花莲,竟然不关心交通,只参加党员座谈。
面对批评,国民党第一时间的解释是:马英九是以党主席身份参加党内活动,并不是以领导人身份视察花莲。但这一解释,引来更严厉的批评:党主席参加党内活动,为什么可以使用“总统”专机?这时国民党才表示会依空军的规定,付出这趟花莲行的油费。
除了“谁应该先过”这类的议题外,在台湾,普遍的共识是,领导人特权不应该延伸、滥用到政府职务以外。例如搭空军专机跑党务活动这类争议。以往陈水扁时代就曾经出现, 但当时的做法比较“投机”,也就是例如搭一趟到南部,可能只有一场公务视察,却夹带了五六场党务甚至私人活动。在国民党的批评之后,才建立了付费制度。但付的也只是油料费, 其他诸如人员差勤、飞机折旧、飞航服务等等,还是百姓埋单。说到头,政治人物依旧是多吃多占。
《凤凰周刊》2013年5期 《凤凰周刊》 李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