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倒逼行业洗牌(CFP)
■姜郁/特约撰稿人
不带钱也能跟团游玩全程
10月8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1日至7日,全国共接待游客4 .28亿人次,同比增长15.1%。受《旅游法》等因素影响,旅游市场呈现热点景区普遍爆满,市场秩序有所好转,自驾出游大幅增加,散客旅游成为主体等特点。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新法规整顿“零负团费”、“进店购物”等饱受诟病的行业乱象,保护游客的利益,使得出游费用更加透明。
来自香港旅游发展局发布的信息也显示出《旅游法》的初步成效。10月1日至6日,约92万内地游客访港,比去年同期上升17%。受惠于内地实施《旅游法》,严打零团费和强迫购物等欺客、宰客行为,香港旅游业议会“十一”长假期间罕有地没有接获任何游客投诉。而在此之前的一个月,有数据显示,涉及内地游客的投诉超过30宗,比去年同期倍增,估计与内地旅行社趁旅游法实施前“最后冲刺”、密集组零团费旅游团和强迫购物有关。
有分析人士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将保证国庆长假期间部分出境游和国内游的价格透明度,但旅游线路的团费也将相应提高20%至50%。虽然在短期内会因团费提高失去部分客户,但从长期来看,对旅游行业形成长期利好。“旅游法实施后的最佳状态,是市民报名交费后,哪怕一分钱不带,也能跟着旅游团顺利游玩全程。”国家旅游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取消购物、小费、自费项目等,以往在“暗处”收的钱,要明确折算到旅游合同中来,“一条重新规范的旅游线路,旅行社要保证一定的赢利,肯定价格要上涨。”
旅游法实施之后,强制消费的项目将取消。因此旅游法出台后的“涨价”,并非是真的“涨”,而是将旅游价格正常化,把花在暗处的钱摆到台面上,让消费者心里有数。而“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业内乱象,将面临法律严惩,有利于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