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稳定(CFP)
公平正义缺失源于苏联模式的选择
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是选择苏联模式的后果。
苏联模式,即斯大林统治时期苏联形成和定型的所谓社会主义,也称斯大林模式。具体表现在社会各方面:
在经济上,消灭一切非公经济成分,实行单一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这种所有制不仅因缺乏有效竞争和激励机制而效率低下,更重要的是由于公有财产不可能归全民所有,而只能由少数人(政府)垄断,实际是“官有制”。苏联通过计划经济,以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和牺牲农民、农业甚至国民幸福为代价,换回了表面光鲜似与美国相抗衡的超级大国称号,但人民生活并未因之改善,直至“斯大林去世时苏联的粮食和畜牧业产量还没有赶上沙皇时代的水平”。
在政治上,标榜无产阶级专政、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但所谓无产阶级只能通过其代表者去专政,实践证明这种政权不过是皇权专政的延续而已。在《戈尔巴乔夫回忆录》结束语中,戈尔巴乔夫写道:在“我担任苏共总书记一职时,我拥有的权力可以和专制帝王相媲美。”由于不存在实质性制约,权力垄断者本能地反对民主,各级官员实已堕落成特权阶层。现实社会充斥着对人的尊严的无耻践踏和逍遥法外的胡作非为。
在思想文化上垄断钳制。通过行政手段,禁止舆论自由,把领袖的言论神圣化,强行舆论高度一致,把一切同领袖言论相悖的观点视为异端邪说。大众传媒成了官方操纵和摆布人民思想的宣传工具。对思想文化的严控,营造了举国上下思想一致的假象,而实际上的愚民政策,使广大百姓陷于蒙昧之中。
俄共中央主席久加诺夫说,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在于“三垄断”:“意识形态垄断,大搞一言堂;权力垄断,大搞政治暴力;利益垄断,大搞特权”。因苏联模式的反科学、反民主、反人类,最终被苏东国家抛弃。
1949年后,毛泽东照抄了苏联模式,从1953起强行三大改造,到1956年底,国营和集体经济成份达到92.9%,从而建立起高度单一的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上和思想文化上亦同苏联。毛泽东在1960年6月《十年总结》中指出:前8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实际上,一直到毛泽东去世,苏联模式并未改变,所谓“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更“左”而已。
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实行改革开放。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经济领域有力冲击了苏联模式单一公有制和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的束缚,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一些行业依然垄断,如金融、冶金、能源、信息、媒体、交通、运输、医疗、教育、土地等,一些大型国企被少数权贵家族长期把持垄断。在政治上和思想文化上则变化不大,仍然没有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特权阶层”或称“官僚群体”越来越庞大。
这种苏联模式残余的存在,必然导致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上述司法不公、政治和社会活动的权利不平等、社会分配权利不平等之类,根本原因都在于苏联模式的政治和经济权利上的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