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以房养老模式之下,住房这个维系两代人亲情的重要纽带被割裂了
人文关怀的抽离
实际上,以房养老在国内并不算新鲜事。在一些大城市,这种方式早已开展过试点,但成功的例子却几乎没有。上海从2007年就推出了以房养老政策,但应者寥寥。由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这项试点,6年来仅签下了6份以房养老合同,今年6月,该项目悄悄废止,只是当时未向社会正式公布。
上海试点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老人们更愿意把房产传给子女,而不愿意因为自己养老需要而将其出卖给金融机构。这种观念目前被官方指为落后的“传统意识”。其实,这种批评是没有道理的,西方国家更注重子女的独立性,老人与孩子的亲情比较淡薄,并且,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有完善的遗产税制度,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缴纳高额税赋,很多情况下继承房产并不能给子女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而在中国,养老除了吃饱穿暖的生活基本需求外,对来自子女的亲情享受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这是其他任何力量无法满足的。但是,在以房养老模式之下,住房这个维系两代人亲情的重要纽带被割裂了,它所带来的是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的颠覆。事实上,上海成功签约的6个案例,房产的拥有者也都是没有子女的,不存在房产继承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目前推出的以房养老制度是舶来品,但上海当年推出这一试点,却是从民间自发出现的一种社会救济形式受到的启发。当年有一些孤寡老人在长期受到好心人生活照料后,立下遗嘱,在自己身故后将房产赠予好心人。由此可见,这种所谓的以房养老完全是一种道德作为,其间并无精确的利益计算。但是,当保险机构推出以房养老制度时,它就必须进行精准的利益计算,这实际上抽离了养老必须具有的人文关怀。更重要的是,如果这种模式在有子女家庭也得到推广,那必然会在家庭中制造裂隙,子女由于不再继承房产,甚至可以不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们即使衣食无忧,也会产生难以忍受的精神创伤。
“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中华民族的一份财富,而不是应该摒弃的“传统观念”。上海进行的以房养老试点无视这一特点,用单纯的经济利益来计算养老,完全不合乎中国国情,走向失败是必然的结果。那么,今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房养老,又能有多少成功的希望呢?
即使是从经济方面来考量,以房养老也存在诸多难题。比如,目前中国商品房与其土地的所有权分离,房屋业主只拥有对土地70年的使用权,在这个期限到了以后如何处理,目前并无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将来国家决定业主必须缴纳一笔数量不菲的土地使用费才能继续拥有房屋产权,那么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产生难以预料的风险。因此,尽管以房养老在制度设计上偏向于金融机构,但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如果没有定论,保险机构也不敢贸然推进这项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