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占交通基础设施总投入的比例只有长期维持在50%以上,才能够确保城市公交系统的顺畅运转
此前,住建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马林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近十年来,中国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占交通基础设施总投入的比例仅为15%。而这一投资比例只有长期维持在50%以上,才能够确保城市公交系统的顺畅运转。这就解释了为何各地政府大规模修建道路,全国667个城市却仍有2/3在高峰时段出现拥堵。
如一些网友所言:市民开车上路拥堵,这首先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是提供交通服务的责任部门,说明政府的交通服务和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它直接加大了车主的能源消耗,政府应该给公民发放道路拥堵补贴才对,但政府却反过来对车主进行制裁,收取拥堵费,这应该是名副其实的乱收费。
公权不能无限扩张
既然交通拥堵费对缓堵来说,并非良方,那么为何有关部门还是如此青睐收费呢?
其实早在拥堵费刚刚被提出时,就有一些专家指出,拥堵费不会对数量庞大的公车产生任何影响,对高收入群体的调控作用极为有限;而更多的公众认为,私家车购车用车就已支付各种高额税费,其中已包含了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的费用,若再征收拥堵费有横征暴敛之嫌。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嫌疑,很重要的问题是,数年来公权力以公共利益之名对私权层层加码的挤压和限制,与此同时,在令民众让渡自己部分私权之余,公权力并没有做出应有的工作。
尽管公权想要征收交通拥堵费,但决策者并没有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民众承受能力、可能阻碍政策发挥效果相关因素。更为直接的是,决策部门没有对民众作出以下说明:交通拥堵费决策的理由(包括收费价格额度与车辆调控数量的关系等)、对私家车车主承受能力的调研和测算结果、相对于私家车而采取的对公车的更严厉管控政策思路等等;更没有在这些说明及相关数据基础上,通过电视、互联网公开演示政策推演结果。
于是,在很多人看来,在没有对政策进行调研分析、没有提供想要的公共交通硬件措施的前提下,征收拥堵费更像是公权力在为自身制定政策的低效率寻找借口,甚至是在为进一步扩张权力铺路搭桥。
尤其是当政府相关部门将“收拥堵费”放在治理空气的计划文件里,以人人都需要的干净空气为理由时,人们对公权扩张的怀疑加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