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群租”的规定并没有多少人鼓掌叫好(CFP)
■ 安锋/特约撰稿人
7月下旬,北京市下发了一份出租屋管理规定。这份由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群租进行了界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通知》界定了北京市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即以原规划设计居住空间的房间,既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也不许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至于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更不能出租供人居住。
然而,这份“禁止群租”的规定并没有多少人鼓掌叫好。政府认为,群租带来了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扰乱了租赁市场秩序。另一边,那些因租金低廉而入住的低收入人群,那些偏爱较高收益的房东,仍然有坚挺的理由。而且,与政府部门的监管相比,他们其实更有坚持的动力。
高房价面前,群租是刚需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首次出台新政,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立法禁止房东将原有的房间分割出租。但是,对很多到北京、上海寻梦的年轻人来说,群租是刚需。
小徐是一个初到北京的求职者。今年7月,小徐从西北的小城市辞职以后,就一路往东,来到祖国的心脏。宏伟的西客站让他心潮澎湃,果然是首都,多气派!不过,小徐很快发现,北京这些鲜亮的建筑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他先在同学那里挤了几天,后来开始找房子。不过,房地产中介那里动辄3000元的房源让小徐望而却步,他把目光投向了电线杆上的小广告。
几次看房,小徐绝望了,“还不如大学宿舍”。比如,一套三居室里住了30多人,高低床让他眼花缭乱,又脏又乱,电线、网线和各式插座缠在一起,走不了三步准能碰到东西,厨房油腻腻的,两个卫生间就更别提了。带他来的哥们儿用过来人的口气劝他:“谁都有起步的时候,凑合一下,等在北京站住脚了,搬出去住大房子。”这里最便宜的租金是每月500元,价格非常便宜。可是,想到老家那120平方的大三居,小徐觉得在这里喘气都嫌憋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