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4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这一事件,但并没有采访受害人及家长,没有调查医院前后矛盾的检测,没有提及家长的申诉,而仅仅是报道了警方的说法:5月8日中午6名女生在一起时,其中一名女生打电话叫来了她熟识的陈姓校长,想让其开车送她们去海口,但对方没同意,随后给她们1000元钱离开了。当天下午,这6名女生在万宁一家茶馆喝茶到21时以后,又打电话叫来这名校长,到一家KTV唱歌、喝酒,其间有两名女生不愿再唱歌,就自己联系了当地一家政府单位的冯姓工作人员,随后此人驾车将两名女生带到一处旅馆开房。当然为证明公职人员的清白,警方也提及法医称未发现性行为。经央视报道,万宁“校长开房案”给人的鲜明印象是:不是校长带幼女开房,而是幼女带校长开房。校长和政府官员是无辜的,是那6个夜不归舍的女童在引诱成人犯罪!“喉舌的导向作用终于让我们看到了事实的真相,原来是6名小学幼女勾引校长、勾引政府公职人员陪酒、陪唱、陪睡,严重腐蚀国家干部。”
万宁“校长开房案”事发后,各部门的“安抚疏导工作”一直未断,女童家长受到很大压力。据报道,当地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在案发后轮番上门给家长做工作,要求“不要把事情闹大”。5月14日晚上,两位万宁副市长和万宁市教育局长会见家长,要求他们不要接触媒体。涉事学生家长贾兴(化名)说:“政府要求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大,慢慢来。教育局长跟我说,如果孩子以后上学需要他们可以提供帮助,我们说不需要。”
广东省有7名律师组成律师团,特地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万宁警方作伪证和徇私枉法渎职,并要求万宁警方回避案件的侦查。5位家长为求得案子公平、公正解决,先后在委托书上签名,委托广东律师作代理人。但在律师们还没来得及介入该案,万宁警方和司法局便找到5位家长,“政府叫我们请海南本地的律师,不要请外地的律师。”贾兴说。第6位女童家长林浩(化名)也说:“政府说我们家是外地人,情况特殊,所以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广东律师团赴海南后,也都接到电话,受到相关部门的“关切”和“提醒”。压力之下,最后5名家长全部解除了广东律师的代理。
何以上述“公器”都在为性侵罪犯开脱?他们想保护的是谁?1000年前司马光说过:“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而一旦“公器”变成“家丁”,社会也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并因之衰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