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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 要想解决好“失独家庭”的全方位关怀问题,仅靠提高补助金等“雪中送炭”的救急方式显然不够,只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效机制,才可能将越来越多的失独家庭从痛苦的悬崖边挽救回来。 首先,是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正像治疗癌症的最好方法是早发现、早切除一样,对于失独家庭最有效的“治愈”方案也是放宽再生育和领养政策,使得有再生育和领养能力的失独父母能够获得重新拥有子女的权利和机会。一方面,需要对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相应修改,放宽对失独家庭再生育和领养的限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计划生育和民政部门应该提供法律咨询、简化手续等便捷服务,减少失独家庭在办理再生育和领养手续过程中的繁琐,避免使其遭受到二次打击。 其次,鼓励政府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对失独家庭提供服务和关爱。目前,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没有被发挥出来。参照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社区办事处往往是老百姓日常打交道最多的政府机构,社区中心为当地民众提供大量的政策咨询、法律讲座、福利发放、心理辅导等服务,有效地缓解了老百姓最头疼的问题。而中国的街道办事处依然停留在社区组织工作的表面,其主要原因在于既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源去开展更为广泛的便民和服务工作,实际上失去了最好的缓解老百姓精神压力和现实困难的管道。 根据心理学的理论,受到相似精神创伤的人群,有相互抱团取暖的愿望。因此,失独家庭之间更易形成互相安慰的良好气氛。目前,许多失独家庭多的城市已经出现了各种民间组织,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和帮扶活动。政府应该给予这些民间组织更多的政策支持,并促进各地的慈善组织和企业的公益活动关注失独家庭,尤其是失独老人的生活。 除此之外,差异化、有针对性地关注和帮助失独家庭将取得更好的效果。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海涛强调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如果是经济能力较强的,可以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如果是经济上有困难的,应该加大扶助力度,保证他们老年衣食无忧。当他们需要入住养老院时,应当为其提供优先入院的机会。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失独群体过上幸福生活。” 令人欣喜的是,2013两会期间,失独家庭的问题再次作为提案,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非政府组织研究所所长王名教授在做客网上两会访谈时,特别提到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并表示:“失独家庭这个群体与独生子女政策有关,政府要承担责任,因为他们为一胎化政策付出了代价。” (作者为本刊特约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