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青海签署能源协议 今年青电送鄂5亿千瓦时

青海清洁能源建设(资料图片)

  大公网3月16日讯(记者 俞鲲)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3月14日在第十八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青洽会”)(武汉)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湖北、青海已签订《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据协议,青海省将从2017年起向湖北输送清洁能源电量,年度送电规模逐年增加,2017年将送电5亿千瓦时。

  根据3月13日湖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与青海省政府副省长王黎明在武汉共同签署《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湖北将向青海开放电力市场,2017年将有清洁能源电量5亿千瓦时从青海输送至湖北,自2017年起输送电量规模逐年增加。

  青海是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生产大省,按照中央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青海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非化石能源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截至2016年,全省电力装机2302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84%;年发电量552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73%。而与青海同处中西部且“缺油、少煤、乏气”的湖北省,近年来依托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抢抓机遇,发展快速,延续了“高于全国,中部靠前”的发展势头,电力能源需求增长迅速。

  2017年6月20-23日,“青洽会”将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曹广晶表示,鄂青两省在能源战略上的合作为两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开了一个好头,奠定了坚实基础。湖北将以“青洽会”作为两省增强优势互补的切入点,致力于增进与青海的友好往来,深化各类领域合作,以期共同发展。

  2014年到2016年的三年间,湖北省各类企业在青投资协议金额40多亿元,到位资金6亿元,主要涉及文化旅游、医疗卫生、轻工纺织、商贸流通等领域,有力地促进了青海地方经济发展。王黎明强调,湖北省是青海加强与长江流域交流合作的重点省份之一,两省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稳固的能源合作和供需关系,带动全面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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