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2月8日讯(记者 王逍 江西报道)近日,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该省原则上不再吸纳新的风电开发企业入赣开发风电项目。据了解,这是继强化光伏市场管理后,江西省再次政府干预确保新能源健康发展。
一方面,江西风电储备项目数已超出规划要求。根据国家和江西省规划,“十三五”期间,江西新增风电并网容量约300万千瓦。目前,江西已经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确定的项目选点布局工作,储备项目数量超出了规划要求。为此,今后两年,江西省风电开发的主要任务是“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依据国家批复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推动风电项目有序开发。
另一方面,江西省风电项目未来面临消纳困难的尴尬局面。“十二五”以来,江西省列入国家核准计划的风电项目达500万千瓦,但截至2016年底,全省仅有100余万千瓦项目实际建成投产,还有400万千瓦左右计划内项目集中在2017—2019年投产。江西省能源局公开表示,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将超出全省用电淡季时的低谷负荷,消纳难度大。另根据《通知》,近几年,江西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快速扩大,电网接纳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虽然国家风电预警机制中,江西总体上仍处于绿色区间,但部分县风电装机已超过当地电网最大负荷,存在弃光、弃风限电风险。而这几年江西陆续引进了20余家国有、民营和股份制企业来赣开发风电项目,形成了良好的开发格局,但由于“僧多粥少”,大部分企业开发规模偏小、开发成本偏高,同时也出现了个别企业圈而不建、空占资源甚至违规转让项目等问题。
为了优化风电产业市场主体结构,江西省能源局决定今后原则上不再吸纳新的风电开发企业入赣开发风电项目,各地提出的新项目原则上从在赣的风电开发企业中进行选择。各地不得将风电项目对外进行招商,特别是禁止竞争性招商,不许各自为政将整体开发最优的风电场项目按行政区域进行强行分割。
此外,“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根据电网消纳情况、结合国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本省分地区风力、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江西还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加强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重点加强风电、光伏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逐步完善、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弃风弃光限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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