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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时隔6年再审 检方证据被指存多处瑕疵

据新华社报道,涉嫌强奸杀人的王书金案6月25日再次二审开庭。而康某被杀案,已在1995年4月25日被河北省高院终审认定为系鹿泉市下聂庄村青年聂树斌所为,聂本人也已被执行死刑。

  本报记者 王峰 河北邯郸报道

  据新华社报道,涉嫌强奸杀人的王书金案6月25日再次二审开庭。

  “合议庭决定此次开庭只对上诉人王书金提出的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庭审开始40分钟后,河北省高院官微发出这条信息。从2005年王书金自供为聂树斌案“真凶”后,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并结案的聂树斌案,终于再次等到了司法程序。

  据新华社报道,庭审中,上诉人王书金就构成重大立功涉及的故意杀人事实进行了陈述,辩护人、检察员也分别对王书金进行发问和讯问。

  庭审只进行了不到两小时,因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要求查阅检方出示证据的原件,法院宣布休庭。“庭审整体上对被告人方面有利,有些收获甚至超出我们的预想”,朱爱民告诉本报。

  聂树斌的申诉代理律师刘博今告诉本报,“不管这次庭审结果如何,都将对聂树斌的申诉有重大影响”。

  时隔6年再开庭

  王书金已在看守所待了8年。2007年,他以强奸、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共认定其3起奸杀事实。但2007年4月,王书金提出上诉,理由竟是检方未诉其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

  而康某被杀案,已在1995年4月25日被河北省高院终审认定为系鹿泉市下聂庄村青年聂树斌所为,聂本人也已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案从此成为法律界最为关注的案件。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非公开开庭审理王书金案。据报道,王在庭上继续对杀害康某供认不讳,并表示不想冤枉任何无辜者。与此同时,聂树斌的母亲不断向河北省高院申诉,但至今未获裁定再审。

  这次是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聂树斌案以此种方式回归司法程序。至于二审两次开庭间隔近6年,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并未在庭审中提出异议,他转述称河北省高院已取得最高法院关于时限问题的批文。

  朱爱民说,此次开庭,将上次开庭时所针对的王书金的涉嫌犯罪事实,“简单地做了复述,剩下主要是围绕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交叉的部分展开”。

  王书金的辩护方未提出新的证据,拿出的只有王书金的自供。这个自供在王书金案卷中有两处记录,即王书金在2005年1月18日向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供述自己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害被害人康某的经过;2005年1月25日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提讯王书金时,他做出了同样的供述。

  而检方在庭审中认为此案并非王书金所为,并出示了聂树斌案审理时的部分证据,包括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被害人家属的报案材料、被害人丈夫的调查笔录,以及一件现场找到的花衬衫的照片。但这些证据均为复印件,“而且开庭前没有向法院提交”,朱爱民说。

  朱认为这给其法庭质证带来不便,法庭亦要求检方说明这些复印件的出处,检方称来自聂树斌案的河北省联合调查组。朱爱民并未就调查组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认为复印件不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要求检方提交证据原件并阅卷。

  尽管在业内被称为“证据袭击”,但按照刑诉法规定,检方在庭审时才提交证据并不违法,而刑诉法亦保护了辩护律师在面对当庭提交的证据时的阅卷权。法庭同意了朱爱民的请求,这次备受瞩目的庭审于是休庭。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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