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办案系统的教育”
昨天的庭审距离刘志军被双规已经逾2年4个月。刘志军出现在法庭时并没有身穿马甲,也没有戴着手铐或者脚镣。
他穿着一件灰色夹克衫,被两名法警挟着胳膊进入了法庭,此前的长发理成了短发,秃顶更明显一些,人显得消瘦,没有精神。
整个庭审过程中,刘志军一直都是站着受审。其辩护律师娄秋琴称,刘志军因为身体原因不愿意坐着接受审判。
刘志军在庭审中作了近10分钟的辩护陈述,陈述中几度流泪。辩护律师娄秋琴告诉早报记者,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并愿意接受法庭对其作出的判决。
娄秋琴称:“刘志军在辩护中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并感谢党这么多年的栽培,感谢办案系统的教育,自己犯了这样的错,确实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和思想警惕。”
在庭审结束后,刘志军被带出了法庭。早报记者在法庭外透过玻璃看到刘志军被法警押送回车库,被押送时他还和法警交流谈话,内容不得而知。
庭审未涉及性贿赂
本案中,检方列举证据中仅丁羽心一人行贿数额即达4900万元,而这笔钱成了庭审辩护的焦点。
这4900万元与“打捞”原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有关。
据《新京报》报道,2007年12月,原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带走调查,刘志军因担心何洪达的交代牵连自己的受贿问题,便指使丁羽心出资找关系,想让何洪达不被移送司法机关或受到较轻处理。
刘志军案的辩护律师娄秋琴、钱列阳两人昨日也都告诉早报记者:为“打捞”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的原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丁羽心和女儿侯军霞曾受刘志军之托,先后出钱出物折合人民币4900万元找到刘琳、李其伟、陈斌三人。
今年4月16日,刘琳三人因诈骗罪分别获刑15年至12年。
当时检方对刘琳、李其伟、陈斌三人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刘琳以帮助被办案机关审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为名,虚构自己为办此事花费巨额资金的事实,骗取丁羽心、侯军霞母女钱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吉普车一辆(变卖后获利人民币80万元)。
李其伟、陈斌,也以上述方式,分别在2008年6月至10月、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间,多次通过他人骗取丁羽心、侯军霞支付的办事费用人民币1010万元和300余万元。
娄秋琴、钱列阳称,就指控的真实性和事实,辩护律师没有意见。
辩护律师娄秋琴、钱列阳认为,“这笔钱不应视为受贿的赃款,没有涉嫌财产产权变更,也没有双方法律约定的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性贿赂并未进入法庭审理环节。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向早报记者强调,案件从卷宗到法庭审理均没有涉及到女人问题。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铁道部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其中有三名即为丁羽心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