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司法公正,使法律成为社会公平正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事务、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坚强后盾。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而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面对新一轮的改革,人民群众希望知道改革的价值理念是什么?经过35年的改革发展,人民群众希望看到的是富有成效,公平正义,政治清明的改革,这正给他们带来实惠的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维护公平正义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深化改革,就是要通过反腐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群体之间的差距,完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是全体人民能够自由迁徙,安居乐业。
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必须明晰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各自的责任。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规和通过制度安排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使各种社会活动、居民的公共参与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内进行,社会要通过居民的参与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秩序与活力统一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要敢于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解决人民群众在社会领域中遇到的各种切身利益问题,以及感触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敢于碰社会领域中的硬骨头。
一是努力消除传统社会和文化中长期积淀、阻碍国家现代化的障碍。在现实社会中,官本位和泛行政化趋势是亟需改革的一个领域。官本位和泛行政化的触角已经遍及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甚至居民生活等领域,它使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侵蚀社会的公共生活,破坏了社会和谐和公共参与的基本价值——平等和公正,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大力度改革计划经济中遗留的阻碍社会和谐的因素。要敢于承认过去在实践过程中认识的局限性造成的阻碍当前工作的因素。
三是合理的利益格局和公平的价值基础是社会充满创造力的源泉。尤其是要完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着力解决劳动力供给机构不合理,熟练技术工人、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难找等问题。《劳动合同法》中的过度保护员工权利,造成部分不符合企业要求的员工难以推出,束缚企业用工,全面权衡员工权利和企业权利。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决策机制。历史有人民群众创造,发展必须依靠人民,改革的动力归根结底来自人民。改善居民生活需要居民自我决策,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要求民主决策和自我治理的诉求就会越来越高,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要求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与改革开放初期比较,当下的改革面临的矛盾更多,更加复杂,尤其是涉及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利益格局调整,以及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等一系列问题,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正如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50年代就指出的,“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们自己来办,我们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办了”。
在一个国家社会结构单一的时候,决策者可以像指挥军队一样引领社会前进。当利益格局复杂、社会诉求多元以后,未来的前途在何方就变得不够明确。把更多的决策交给社会去博弈,交给社会组织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