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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提出改革成本论的政治深意

当前改革的着力点,一是冲破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一是为中下层社会民众提供越来越多的享受发展成果的机会和条件。

  当成本的付出放在社会发展的框架内对其进行不合理的评判时,成本就具有了代价的意义。

  习近平改革理论的新思考

  仅仅半年多时间里,习近平围绕改革的问题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思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方向论。在201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就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搞好顶层设计,及时推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坚持整体渐进和局部突破相结合,大胆探索,务求实效。改革方向论的提出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二是全面改革论。2012年12月3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邓小平曾深刻论述了党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从这一意义上,习近平的反腐、节约、整风,事实上已经奏响全面改革的先声。

  三是改革主体论。作为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的人民群众,必然性地成为改革的主体力量。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如果说上述几点主要从宏观层面论述的话,那么,习近平7月2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的讲话,就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原则主张。这些原则主张主要包括:

  第一,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第三,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改革成本论作为一个新的理论闪光点,纳入习近平改革理论的基本框架。一些人往往将成本与代价等同使用,其实,成本与代价虽然是一对高度相关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成本原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如今已经扩展到社会各个领域。当成本的付出放在社会发展的框架内对其进行不合理的评判时,成本就具有了代价的意义。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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