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奇和跟风,一直是民间网络反腐自身难以摆脱的瑕疵。所以曾几何时网络反腐也被不无讥讽地称为“花边反腐”。
民间网络反腐面临“升级”
人们期待网络反腐的“国进”,却未必同样欢呼网络反腐的“民退”。应当说,在反腐败面前,官方和民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本不应当存在两种渠道的互搏。但是,恰恰肇因于官方渠道长期不通畅,所以在民众权利意识觉醒和互联网技术突破之下,才有了一定程度的民间网络反腐单兵突进。从这个角度看,官方网络反腐渠道如果能够逐步补齐短板,那么网络反腐过度倚重于一方的局面肯定会有所改观。这种此消彼长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无论“国进”一点还是“民退”一点,都将有利于网络反腐和社会利益的大局,没有太多值得诟病的地方。
但是,人们的疑虑显然不是停留于此,而是对外力人为干涉和遏制民间网络反腐不能认同。近来,一批所谓网络大V在“打谣”行动中受到追究,两高司法解释对网络诽谤等罪名作出界定和解释,种种举措导致了各种解读。其中的一种说法是,网络言论的空间正在被收紧,此前风声水起的网络反腐热潮也势必受到影响。事实上,即便没有这次“打谣”行动,民间网络反腐也面临着“升级”的必要,如何对这把双刃剑兴其利而除其弊,也一直是伴随网络反腐的热点话题之一。区别在于,此前人们更多地寄希望于网络的自净功能,或者说是民间社会的自治功能,而不希望民间网络反腐为外来规制所误伤。
我们更愿意把所谓“民退”理解成民间网络反腐的一种自我完善和升级,它建立在对于这种路径天生缺陷的把握之上。猎奇和跟风,一直是民间网络反腐自身难以摆脱的瑕疵。其间道理也有不复杂,网络的威力所在是一种放大了的微观效应,名烟、手表、情人之类是更能吸引眼球的东西,所以曾几何时网络反腐也被不无讥讽地称为“花边反腐”。在围绕着表象打转的同时,网络反腐对于更为重大的深层腐败却表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而网民跟风的倾向,和举报者自我控制能力的缺失,有时候也难免会造成对无辜者的误伤,被贴上“房婶”标签的李芸卿即是一例。更为极端的案例,则已经越过了网络反腐的底线,成为法律的打击对象。
有时候退即是进,民间网络反腐对于自身的审视与改进是必要的,改进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