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资料
二是高屋领导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不公开。在中共等级制的体系和文化里,传统的做法是上行下效,领导的表率作用非常重要。最高领导若要求地方各级领导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无疑自己首先要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根据报道,中共政治局在6月用4天时间召开专门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政治局委员自己动手撰写了发言提纲,对照检查,会议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看来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过,人们在报道中看不到政治局委员,尤其是政治局常委,做了哪些批评与自我批评,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存在哪些问题。这当然不是怀疑政治局委员没有在专门会议上进行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反,他们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比省委常委们的要深刻得多,尖锐得多,但由于这些批评意见没有向社会公布,人们不知晓每个政治局委员对自身问题认识得怎样,要下面的领导干部内心如何臣服?这无疑会削弱党的号召力。各地省委不公布每个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 只列举问题,可能就与此有关。
三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目的也使得该武器的作用受到限制。虽然中共的通知中强调要“坚决反对和纠正表面一团和气、实际上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而“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大力提倡和弘扬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积极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但是,只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目的是要达到领导干部团结的效果,不论这种团结是真是假,客观上限制了任何过激手段的运用。正如上述分析延安整风中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所指出的,没有非常手段,不可能使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真效果”。从中共来看,虽然它倡导用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鉴于过去整风的教训,并不打算采用过激的手段和方式,比如,让群众直接行使批评领导干部之权利,以免破坏团结,造成党内分裂。
当然,这并非说它对改正作风一点用处都没有,应该还是能够解决百姓当下关心的一些问题,缓解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