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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下海”背后的权力暧昧

如果官方总对“下海”官员的情况讳莫如深,做不到起码的信息公开,公众连他们的去向都无从知晓,又怎么知道他们是否利用权力在商海里裸泳?

  若说广州博士官员“下海”,还是学者型官员主动辞去公职奔向市场,尚有职业自由选择的气息;那么一些退休官员卸任后,没有告老还乡去安养晚年,而是“发挥余热”,从官场挪到商界,到资本那里收取高薪回报,这种行为就更让人们感到惊疑不定。前段时间,退休高官出任独董一事就曾引发广泛争议:一手拿着纳税人贡献的俸禄,一手拿着上市公司的丰厚年薪,这样的行为能否经得住法律制度上程序正义的拷问?是否有瓜田李下之嫌?是否会对市场公平带来破坏危害?

  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768家聘请了前政府官员甚至现任官员作为公司高管,前官员总数达到1599人。副部级以上的退休官员,在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不少于20人。这其实也在说明,“下海”官员似乎拥有广阔的“市场”。企业如此青睐离职或退休高官,背后是否还有更深的猫腻?

  不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下,这些疑问,只能始终在人们心中盘旋,云遮雾罩,挥之难去。

  裸泳还是弄潮只在“透明立规”一线间

  要回应公众质疑,回答人们的疑惑,首先需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透明立规,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如此,权力才不会在岸上与海里恣意游荡,随意破坏法律规则与社会公平。这既是公众对权力透明运行、社会公平的期待,也是在保护那些公私分明、真正具备才干的“下海”官员的清誉。

  一个正常的社会,理应给各行各业的人才自由流动的机会。诚如一些专家所言,官员“下海”在美国等地非常常见。但这种常见的“下海”之所以鲜见质疑,就在于它运行的前提是权力清单毫厘不爽、公私领域泾渭分明,所有的一切必须运行在强有力的规则中。比如,一些国家立法对离退官员从商的领域和进入商界的时间进行了严格限制,有的则明确规定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不得代表企业,为与他在政府任职期间职务范畴有关的事宜,而出现在相应政府部门、机构或法庭上,以此杜绝任何潜在的灰色交易。

  事实上,我国并不乏类似的规定。比如《公务员法》就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很多官员的“下海”行为已经明显违背了这条准则。空有规则,却鲜见责罚,这不能不说是监管的遗憾。或许,规则与监管之所以难以落地,与权力运作不透明也不无关系。笼罩在众多“下海”官员身上的谜团足以说明,如果官方总对“下海”官员的情况三缄其口、讳莫如深,官员信息做不到起码公开,公众连他们的去向都无从知晓,又怎么能够了解下海官员新入职的行业和曾经的权力运行范围是否有关联?如果这些都不能在透明中厘清,又如何算清离任官员的经济账,如何知晓头戴红顶的“下海”官员是否会舞动权力长袖,运用非正常手段挤走竞争对手,破坏起码的市场公平?

  时代发展需要打破常规,逆流而行,勇于乘风破浪的弄潮儿。但规则不立、阳光无法穿透权力运行的铜墙铁壁,权力者便会肆无忌惮地在潮水中裸泳、浑水摸鱼。对“下海”官员来说,成为弄潮儿还是裸泳者,全在透明立规这一线之间。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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