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一些“定点酒店”来讲,“定点酒店”四个字本身就是一块金字招牌。一旦成为“定点酒店”,似乎某种意义上就和公共部门成为了“利益共同体”。
“定点饭店”之所以会从定点消费转向定点腐败,也在于它正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一种市场保护主义。挂上“定点饭店”金字招牌的酒店,因为与公共部门的“定点”关系,很容易脱离监管;而失去监管的“定点饭店”则会在公务消费上形成一种垄断状态,进一步破坏市场竞争规则,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及各种奢华的消费项目,大量耗费公共财政资金,助长集中公务腐败的气焰。阳光一旦无法照进“定点酒店”,这个地方非但难以成为约束官员的“囚笼”,反而可能是更隐蔽、更安全的腐败“庇护所”。
让阳光照进“定点饭店”
作为市场化的企业,定点饭店的性质决定了,它们不可能成为主动遏制公务消费的力量,相反,它们更希望借助公务消费的膨胀,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利润。事实上,通过钻现行财务制度的漏洞,向顾客提供各种符合财务报销制度的假发票,对很多饭店来说,本来就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营销手段。
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定点饭店”不能“定”了就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就称,“定点饭店”不是说硬件达标就可以了。政府对于成为“定点饭店”的酒店,在平时的相关审查方面,要比其他饭店更为严格。因为你是通过申请、投标这么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自愿被“定点”,就表示你要承担更多把关和对自我的约束,体现出你“定点”的差别。饭店在度假村,里面又有KTV、夜总会这些,它怎么能成为党政机关的定点饭店呢?
很显然,“定点饭店”更需要“定点监督”,需要进一步明确入围要求,防止“重定轻查”。既然“定点饭店”有天然的排外、垄断经营特征,那么有关部门就必须对其设置更透明的接待规则,比如在“定点饭店”的消费发票上详细注明“谁住宿”、“谁吃饭”等明细信息;“定点饭店”的公务消费账单,应该定期公诸于众,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公共部门的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检查应该更加严格,防止资金偷梁换柱、乾坤大挪移;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对“定点饭店”进行不定期抽查暗访,加强对差旅、公务消费报销的审计和管理,挤掉“定点饭店”用假发票等方式协同腐败的暗箱操作空间,并以退出机制及时清理掉那些助长公务腐败的定点饭店……
要真正发挥“定点饭店”的应有功能,就必须严格执行一套统一采购、公开招标的程序,公开透明、加强监管,让阳光照进“定点饭店”的每一个角落,真正形成一个能进能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把权力运行放在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加强监管,严厉问责。或许,“定点饭店”才不会成为公务人员“定点腐败”的世外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