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法治国家,法官受到特定道德准则的严格管束乃是通则,一旦在生活中出现“行为失检”,都足以受到法律追究。
在最初的角色期待中,法官往往被寄予了“半人半神”的厚望,其智慧、道德与修养,都应当远远超出一般的世俗民众。因为司法乃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这道正义防线的“看门人”,一旦堕落整个社会正义势必失守。因此,只有品学兼优的社会精英,才能把握立法的精要所在,从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中敏锐地发现法律、恰切地解释法律、忠实地执行法律,将人间正义运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
遗憾的是,法官并不是真的神仙,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人情交往,也会受到人性贪欲的诱惑。这种普通人的定位,构成现代法治严格规范法官职业道德的正当性基础。人们相信,只有为法官设定更为严格的职业伦理和道德规范,才能防范法官堕落。例如在美国,也曾发生过老年丧偶的资深法官招妓事件,因为这位法官的口碑一直很好,始终保持着公正清廉的记录,其虽然获得了很多民众的谅解,但最后还是被撤销了法官职务并被判处罚金。现代法治国家,法官受到特定道德准则的严格管束乃是通则,一旦在生活中出现“行为失检”,诸如和当事人的律师一起吃饭、喝酒或聚会,都足以受到法律追究。如此严苛的行为规范,一切都只源于法官所从事职业的神圣性。
在对上海事件的讨论中,很多人只是局限于法官的道德层面,却忽略了这种道德的堕落,等于是将自身的人性弱点暴露于众,最终容易滑向司法腐败的深渊。一些国家之所以对法官的交往圈严格控制,哪怕是朋友之间的小聚都视为行为不当,就是为了守住法官的“童子之身”。事实证明,在请吃、嫖娼等现象的背后,往往是法律圈里一种不正当人脉关系的苦心经营,最终的指向都是司法权力的不法交易。重庆检察机关职侦局相关人士表示,在查处的法院腐败窝案中,平均一个出事的受贿法官会牵出5个以上的行贿律师。包括律师、官员乃至媒体人在内的所谓“司法掮客”,一开始都是从攻破法官的道德防线入手。而对一些法官而言,果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