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楚剧团排演的现代戏《刘介梅》宣传照
武汉市楚剧团排演的现代戏《刘介梅》,为了典型化,不但把刘介梅处理成统购统销时不愿向国家多卖粮食,合作化时又不积极参加合作社,1957年大鸣大放,说党支部书记刘敏三所办的农业合作社糟得很,还编出刘介梅的行为受到了富裕中农曹老七、二地主周少贤赏识,与曹老七合伙放高利贷,在好友周大清之子病危时上门逼债等情节。这出戏被全国许多剧团移植上演。刘介梅知道后,给文化部写信,提出各种《刘介梅》剧本的大部分情节与他本人的情况并不相符。文化部没有忽视刘介梅的申诉,于1958年10月24日发出《关于文艺作品中写真人真事问题的通知》,说这种情况已发生不止一次,从歌剧、戏曲《刘胡兰》,到最近上演的话剧《白鹭》,都因为剧中人物使用真名真姓,而引起了一部分当事人的不满。有一些用真人真事为题材的作品为了加强戏剧效果,把现实生活中的落后分子写成右派或者反革命分子,或者为了美化正面的英雄人物而作了一些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虚构,这就容易引起群众特别是当地群众的不满,认为与事实不符,因此,文化部建议类似题材的创作中情节上的改动和艺术上的加工,必须首先考虑到作品的政治效果和群众影响,一定要力求不伤害当事人包括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的政治道德品质。
在那个年代,刘介梅还算是幸运的。从北京报告归来,虽无奖赏,也没当作敌人对待。文化部还接受了他的申诉。
毛泽东去世以后,中国逐步开始改革开放。1980年代,实行包产到户,结束了农村人民公社,逐步取消了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票证也进入了历史博物馆,农民发家致富被政府重新提倡。对五十年代盲目学习苏联模式,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惨痛教训,也有所反思。回头再看刘介梅在黄冈县三干会上的发言,不过是说了几句大实话而已,只是在当时的大环境里,显得不合时宜。
刘介梅晚年靠摆香烟摊为生,已于1997年去世。